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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方有人有关系,我们就要认倒霉自动撤诉吗???

因为对方有人有关系,我们就要认倒霉自动撤诉吗???

我家是在香河水果批发市场做买卖的,在市场有两个摊位,每年临近年底都会提前积蓄一些货,留着春节在来批发。去年春节前期一样压了货在市场摊位搭建的大棚里,后来由于隔壁(甲方)家大棚内的炉子晚上未封好火而引起了大火,导致于我家及其它三家(乙方)也被连带引起了大火,当时由火警把火扑救,而后乙方以烧毁大棚及水果为由将甲方起诉,要求甲方赔偿。但是法院要求乙方出具国家认可公估公司的公估结果书,乙方按要求找了北京一家公估公司做了现场堪查及现场拍照,最后也出具了合法的公估结果书,但是甲方确不承认这份公估结果,也因为甲方找人托关系了,法院也因这份公估结果不是由公家委托而出具的,所以不能生效,而且法院不给出面委托公估公司。就这样官司一直拖到现在也没解决。甲方不配合协商,法院也推说委托书不是他们出,而且法院因为对方有关系想让我们自动撤诉,让我们认倒霉,这让我很是生气。难道没人撑着就不能打官司吗?法院还推说火警不给调当时的记录,这根本就是说不通的,哪有说法院因案件调笔录火警不给调的呀,还不就是因为对方有人。难道就真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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