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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也是人,难道军人就不可以享有劳动保护法吗?

军人也是人,难道军人就不可以享有劳动保护法吗?

  我是一名现役军官,因身体不好,现单位让我转业。但是转业文件中清楚写着:有严重疾病久治不愈者不得安排转业。我患的是: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但目前还可以继续正常工作,我去找单位领导得到的答复是,不转业可以,那就马上办理病退吧。我们单位还有类似于我这样情况的,甚至有比我情况还差的都在继续工作着,我因为没有任何关系,就只能滚蛋吗?我们军人干的工作也是工作呀,怎么就没有什么劳动保护法保护我们的利益呢?我今年才35岁,就这样不要我,我干什么去呢?那出台那些文件又有什么用呢?军人就没有讲理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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