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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留下遗产宅基地

父亲留下遗产宅基地

我父亲在20年前买了一块宅基地(应该是农村集体土地,未有任何建筑,买方为城市户口,与卖方不是直系亲属,也不同村。),有买卖协议、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宅基地证书。几年前,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我是唯一继承人。
这块地是父亲辛苦攒钱买的,尽管我现在明白这也许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交易”,但还是希望能有个明白的处理方式。请问这块宅基地使用权,该如何处理?

处理方法1:请卖方和我一起去办公证“赠予”,是否有效?(赠予后可能会引发什么后续问题?)公证费是土地“现价”还是“当时买卖时的价格”的2%?

处理方法2:如果按土地买卖给国土局交税,交税为50%,基数是“土地现价”还是“当时买卖时的价格”?

处理方法3:是否可以请卖方返回交易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已多于本金)

另外:如果走法律程序,我可以要回什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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