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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荆轲

乱弹荆轲

乱弹是天涯社区武侠版块的一个帖子类别,顾名思义,乱弹就是可以乱讲,讲错了也没关系。这一篇也是这个意思。
                                                                      ——题记

                                           一

荆轲刺秦王,事先的准备不可谓不充分周密。樊於期的脑袋,徐夫人的匕首,督亢的地图,太子丹可谓是不惜血本。可惜都赔了,那把淬了剧毒的匕首连秦王的肉皮也没擦破一点。荆轲本人的解释是他想生擒秦王,逼他订立和约。这应该不是为了面子上好看而找的借口,否则荆轲也太白痴了。但是这个举动无疑是导致刺杀行动失败的关键败着,用围棋里的术语讲,叫勺子。
刺秦失败,荆轲赔上了一条性命。但是秦王仍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燕王振怖,只好把太子丹的脑袋送给秦王,以求他息怒。但是事情还没有完,失败的刺杀行动给了秦王更正当充分的理由发兵燕国。荆轲的这一失误似乎进一步印证了那句俗话,一招不慎,满盘皆输。
但是,如果把这一失误放在一个更宏阔的历史场景中去审视,就会发现,事情并不是某一步所能决定的。有时候哪怕这一招走对了,最后也还是要输的。

                                          二
一招不慎,满盘皆输。说这句话的时候,人们往往还会发出人生如棋的感叹。我常常下围棋,所以总觉得这感叹里的棋就是围棋,而不是其它棋。
围棋需要大量的计算,因此在一些局部,如角部的定式和中盘对杀,围棋有着很严密的逻辑性。一环扣一环,一招不慎,均衡被打破,形势即急转直下。棋谱中常常有寥寥几十手就结束的对局,就是因为一方下错了定式,局面落后太多。即使落后不多,性情的棋手也会因为出错而心情大坏,索性认输。
但围棋更大的魅力却在于它的不确定性,短命对局有之,翻盘的名局更是所在多有。围棋跟象棋不同,象棋越下子越少,围棋越下子越多。361个点,关系越来越复杂,变化越来越繁复。电脑下国际象棋能战胜世界顶尖的高手,下围棋却很难战胜哪怕一个业余6段。就是因为变化太多,不加选择地去算,电脑也要死机。下围棋难的是计算,更难的是选择。面对纷繁的局面,双方都有犯错的可能,不过是先后不同而已。而一局棋的关键点并非一出,你在这一处出了错,对手就有可能在另一处犯错。所以“一招不慎”虽然可怕,却不意味着结束。
马晓春说过,下出妙手的一方到最后往往会输。妙手的本质其实是另一方的“一招不慎”,假如他在落子前算到了对方的妙手,就会选择避开这个变化。所以水平最高的对局是没有恶手也没有妙手,平淡进行,所有精彩都在意念中。下出妙手的一方往往会因为暂时的优势而精神松懈,招法力求安全运转,可争可不争的地方往往会息事宁人,选择退让;而落后的一方则处处紧逼,竭力搅乱局势,以求乱中取胜——胜机往往就在对方的松懈和纷乱的局势中。
所以说人生如棋不假,但是一招不慎,未必就是满盘皆输。

                                          三
同理,就算你一招走对了,也未必就能赢。
回到刺秦这件事上,应当明确一点,荆轲不是残剑和飞雪,秦宫卫士也不是吃素的。无论刺杀能否成功,荆轲都是要死的。
大殿之上荆轲虽然很镇定,但是心里未必就真的不怕死,尤其是有可以不死的选择的时候。很可能是订立和约的想法瞬间激发了荆轲的生的渴望,这才有了图穷匕见时的临时变招。
可惜荆轲不知道,条约的签订,从来都是双方都对对方无可奈何时的选择。韦小宝再能混搅,要是没有强大的清帝国和康熙给他撑腰,《尼布楚条约》也是签不下的。荆轲脑海里的和约仅仅是看上去很美。秦国是在灭掉赵国后兵临易水的,而且以常理论,在解决齐国前秦王是不会对无足轻重偏居一隅的燕国感兴趣的。所以秦国要攻燕,保守估计,其凭借的也是秦赵齐三国的土地和兵员,双方的实力早就不是一个级别。秦既然能轻松灭掉燕国,自然没心情跟它玩什么远交近攻合纵连横。
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秦王什么条约都能签;但是荆轲只要走出大殿,就立刻刀斧加身。这样的条约就跟通过刑讯逼供取得的口供一样,没有法律效力。

                                         四
马后炮其实没意思。那么,如果刺杀成功,会怎样?
这个稍微麻烦点。

                                         五
太子丹这个人很有意思。
荆轲需要樊於期的脑袋,太子丹先是不愿意给,等荆轲说得樊於期自杀,他又跑去哭。但是哭完了还是把人家的脑袋装了起来。我总觉得太子丹是哭给人看的,他其实是不要意思跟樊於期借脑袋,于是让荆轲出面;等出了事他又跑去哭,先把自己撇清了:这事跟我没关系。
如果我的设想成立,太子丹就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器小。搞政治除了阴谋和权术外,还需要阳谋和担当。太子丹只会玩点小花样,却没气魄担当,显然不是个合格的政治家。真正厚黑的人会自己出面,比如曹操。如果我的设想不成立,那太子丹就是个妇人之仁的小白脸,更没什么可说的了。
另一个细节也让太子丹现了本相。荆轲看不上太子丹给他找的助手秦舞阳,要等他的朋友来。太子丹等了很久也不见荆轲动身,就说了一句话,请先遣舞阳——我最讨厌说话拐弯抹角的人!成熟的政治家向来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而太子丹,他奉荆轲为上宾,礼遇有加,可是并不信任他!或者说,太子丹对自己看人的眼光没有信心。
这么一个人,怎么能跟雄才大略的秦始皇比?

                                         六
高阳的历史小说里,太子丹是这样对荆轲好的。
某日,太子丹宴请荆轲,席间有美女鼓琴侑酒。荆轲见琴女的手长得好看,就夸了一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散席后太子丹就让人把那琴女的手砍了下来,用文言文里的提法叫“函封之”,送给了荆轲。
还有一匹马,也因为荆轲遭了殃。荆轲夸那马神骏,太子丹于是让人杀了马,取出马肝送给了荆轲。据说那玩意很补人。
这不是脑残,不是矫情,甚至连市恩都算不上。市者交易也,交易的原则之一就是双方自愿。太子丹的行为相当于强买强卖,手也砍了马也杀了,全国人民都知道太子丹礼贤下士善待荆轲。现在太子丹有了难处,你荆轲好意思袖手旁观吗?你不是剑客吗?你不是名人吗?你不是士为知己者死吗?你怎么好意思不死?
而且这话太子丹自己不会去问,自有人替他去问。不仅不问,太子丹还会出面替荆轲说话,人都有追求生命的权利和自由云云。于是全国人民都知道太子丹深明大义宽仁待人,荆轲是个贪生怕死忘恩负义的懦夫。
多可怕!
高阳的小说里还有一个琴弹得很好的女孩,不过她的手没有被砍掉,因为她是太子丹的妹妹,燕国的公主。这位公主也跟荆轲好上了,荆轲前往秦国时,公主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小荆轲。
因此不难想象太子丹在说“请先遣舞阳”时的潜台词,他其实是说,我对你这么好连妹妹都给你泡了,难道你想不干了?

借用大脸师太的名言,真相总是让人无法面对。荆轲刺秦不是礼贤下士和士为知己者死的美丽传说,而是一场赤裸裸的强迫交易。

                                      七
太子丹不具备力挽狂澜的能力和魄力,那么燕王呢?
燕王好像名喜,此公我们所知不多。但是燕国既然没有在群雄割据的战国时代走向中原,就不要指望它能在如日中天的秦国兵临城下时有所作为。
如此唯一的希望就是搞恐怖主义,刺杀秦王。秦国因秦王之死陷入内乱,内乱中的秦国放松了对齐赵故地的控制,旧贵族得以沉渣泛起,局势重新向群雄割据的方向发展,燕国也得以保全。这是最好的结果,燕国或许还能趁机扩张,但若说反攻秦国则不可能,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但是这个结果出现的可能并不大。
一国内乱无非那么几种情况,宦官乱权、大臣弄权和武将干政,再加上个外戚,而且这些都有一个前提,即君王怠政或无能。以秦始皇的能力来说,这个前提已经是不存在了。荆轲刺秦王的时候,赵高大概刚刚净身,牛逼哄哄的战神白起也被王翦所替代,疑似秦始皇亲爹的吕不韦好像也下台了。可以说创业阶段的秦国还在上升期,国内不稳定因素很少。所以秦王死后发生内乱的可能性不大。
而且历史上最高权力的更迭虽然总是伴随着许许多多的阴谋和鲜血,却大多局限在内宫,波及国运的并不多,尤其是处在上升期的封建王朝。汉初有吕后专权,但是继之以文景之治;唐初有武周代唐,但是继之以开元盛世。即便是明初从北打到南的靖难之役,也是以永乐盛世和仁宣之治做收束。
以大势论,刺秦并不能改变什么,虽然秦始皇的两个儿子后来都栽在了赵高手里,但在当时,秦国庞大的战争机器就算仅凭惯性,也能把燕国碾碎。覆巢之下,太子丹这只蛋的命运是注定了的。
最大的赢家反而可能是扶苏或者胡亥,爹是死了,但是轮着他们了!
                                                                           
                                                                         完
那啥,《尼布楚条约》是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希望别被金庸忽悠了。
那啥,《尼布楚条约》是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希望别被金庸忽悠了。
荆轲在那么有利的条件下拿不下秦始皇,说明他武功低微。什么“生擒”?就算你当场擒住秦始皇、逼着他答应下若干条件、签几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又有什么用?难道荆轲还能一个人把人家的国王劫持到国外去?

另,请岛主查查“大明”和“后清”与外国签的正式的国际条约,各拿出一个,与《尼布楚条约》比较比较给我们看看,看看那个更“丧权辱国”,这才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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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在那么有利的条件下拿不下秦始皇,说明他武功低微。什么“生擒”?就算你当场擒住秦始皇、逼着他答应下若干条件、签几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又有什么用?难道荆轲还能一个人把人家的国王劫持到国外去?另,请岛主查查“大明”和“后清”与外国签的正式的国际条约,各拿出一个,与《尼布楚条约》比较比较给我 ..

1,“明朝的国际条约”——
明朝时,世界上只有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中国对世界各国,是“君临万邦”的态势;何况,明朝时理学盛行,培养出来的,是杨继盛、海瑞、左光斗、黄道周之类不知“畏惧”为何物的狠角色,因此,明朝在对外关系中极其强硬,不会与任何人签订国际条约,更不用说“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了。明成祖第二次横扫漠北后回到北京,不无得意地宣称:我朝国势之尊,超迈前古,其驭北虏西番南岛西洋诸夷,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纳岁薄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
举个例吧:土木堡之变,明军精锐尽墨,明英宗朱祁镇被瓦剌擒获。按“通常人们印象中那个软弱无能的中国”,明朝应该因此而签下了一叠不平等条约吧?然而,“人们印象中那个软弱无能的中国”是清朝以后的事。而明朝,则完全是另一副面貌,堪称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之国。皇帝被俘虏了,就推选出一个新的皇帝来继续与敌人干;精锐丧失殆尽了,就拉二三线的预备役部队上来继续拼命;本应“奇货可居”的朱祁镇,不仅无法用来榨取明朝的土地与财富(注:朱祁镇的皇后钱氏变卖了自己的首饰,托人拿去赎回其丈夫。这只是她个人的行为,而不是明朝朝廷的行为),连“当作肉盾,诈开明朝的城门”都无法实现。

2,“后清”——
这个太敏 感了,不好说。入W T O时的条约,麦锅程度甚于清末的辛丑条约,其后果是每年至少几百亿、几千亿的财富外流;中国人以自己的血汗、以断子绝孙的肆意开采和污染,挽救了世界经济,供养得洋大人肥肥白白,并换得了“世界加工厂”的美誉。

3,谈谈《尼布楚条约》。
中国人的道德观念是十分宽厚的。一个人或一个ZF,只要它尽了力,即使最终失败了,仍然会被敬为英雄,流芳百世。如文天祥、史可法等。
而《尼布楚条约》,则无耻之极,它开启了“不败而败”的先例。17世纪末的那场中俄战争,尽管胜得很不光彩,但中国毕竟是胜利者。而战胜国向战败国割让领土,这种匪夷所思的龌龊事,也许在“大清”看来很正常,但除了清朝以外的整个人类史,都很难找到类似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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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现在讨论《尼布楚条约》是否公平,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因为那些地盘都已经正式的、法律化的划给了俄罗斯。

有人说美国对世界最大的“危害”是输出美国的生活方式。这话有一定道理。美国是真正的“地大物博”,但“人口不众多”,而且开发的时间短,本身剩余资源还有很多。所以即使按现在的速度消耗,短时间内还破不了产。
中国这块地方本来就“地不大物不博”,经过几千年的开发,自然资源消耗的已经很严重了。再加上人口众多,如果学美国的消费方式,用不了多少年就有破产的危险。然而,热衷于模仿美国人消费方式的人很多很多......合法性就剩下还能维持经济高速发展这一项了,所以为此可以什么也不顾,包括卖锅卖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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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恐大姐倒也算领会了哥本哈根大会的精神,即不发达国家就不是发展了,吃不饱饭就少吃点。

幸好后清没这个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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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认为现在中国是发达国家还是不发达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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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哥本哈根“烧炭大会”是意见大大地。问你两个问题:
1,你是否相信大气中CO2太多会导致气温升高、气象灾害大幅度增加?
2,气象灾害及所有的自然灾害,对穷国的打击大,还是对富国的打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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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如阿富汗之类排在世界后几位的穷国,恐怕真没人关心大气中的2氧化碳是多还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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