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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氏孤儿》“编剧”署名起争议

《赵氏孤儿》“编剧”署名起争议

谁该署名“编剧”?导演陈凯歌新作《赵氏孤儿》在全国热映之际,这一话题意外地成为热议话题。在网上“发声”的两位编剧表示,公布自己对电影的贡献,无关个人名利,只是希望大家更重视编剧。  中国近年来大力发展电影产业,与此并存的现状是,身为“一剧之本”创作者——编剧的地位却在走下坡路。令人担心的是,如果这些故事创作者连起码的署名权、知名度和待遇都无法保证,又如何能留住优秀人才,保证中国电影的原创性,实现产业的良性循环?
  《赵氏孤儿》“编剧”署名起争议
  因在剧本创作中和导演看法不同中途退出,电影上映后,两位编剧变成了“前期剧本创作”。电影导演陈凯歌新作《赵氏孤儿》上映之际,编剧高璇在新浪微博中表示对这一做法的无法认同。
  据了解,高璇与同行任宝茹2008年应陈凯歌之邀,就根据《史记》和元杂剧的故事编写了《赵氏孤儿》剧本。在完成前半部编写后,由于和导演陈凯歌对剧本走向意见出现分歧,2009年7月,高、任二人退出了《赵氏孤儿》创作。
  12月起公映的电影《赵氏孤儿》,字幕中“编剧”一栏署名为“陈凯歌”,高璇、任宝茹的名字则被冠以“前期剧本创作”。
  这种“打擦边球”的署名方式令两位编剧感到失望。“编剧的署名不是导演赏的,而是做出工作的人应得的。我劳动了,希望被认可,我劳动的部分,名正言顺该被署名‘编剧’。”高璇表示,公开这一事件,不为声讨,不为控诉,只是希望大家能更加重视编剧。
  《赵氏孤儿》制片人陈红随后向媒体表示,两位编剧并没有完成全部剧本创作,而署名“前期剧本创作”是经由律师陪同下认可的,并不存在问题。
  高璇、任宝茹对此表示:“陈凯歌是一个具备编剧能力的导演,他全程参与《赵氏孤儿》的编剧工作,甚至剧本走向以他意志为主,贡献颇巨。我们接受他署名‘编剧’,由于合同提前结束,还接受他署名‘第一编剧’,但不能剥夺我们的署名权利,‘前期剧本创作’为何不能纳入‘编剧’工作?”
  以上是新华社原文。
  个人非常赞同此文之观点。非常明白,受害者首先是编剧高璇、任宝茹。据高璇、任宝茹说,她们和陈凯歌在一起共同创作了电影剧本大纲,并且撰写了大约一半剧本。这3个人当然是在进行剧本创作,也就是编剧工作。署名自然是编剧。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署名选择。
  在欧美的电影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诸如“原著小说”“故事”“编剧”等职位,这就清晰地传达了电影二度创作之前,文字工作者们和思想工作者们的工作内容。
  陈凯歌能够想出“前期剧本创作”这6个字,实在难为他了。还是那句话,我很想知道,“后期剧本创作”到哪里去了?这其实是一个悖论,假如陈凯歌承认确实和高、任两位编剧共同工作过长达10个月的话,那么为什么不给自己也署上“前期剧本创作”呢?
  受害者其次是陈凯歌本人。按照陈的想法,署上“前期剧本创作”大概是一件不光彩的事。第一牛的是导演,要是既能导又能编,那不是喜上加喜?国内有好多导演喜欢给自己名字前加一堆定语,制片人、监制、总编剧、总导演,有的连美术、剪辑等也不放过。导演就导演,干那么些个事您不怕累着啊?
  陈凯歌署名编剧,无非是想告诉大家,我有编剧思维,有编剧能力。那么您为什么不自己把这些事都干了呢?还请编剧或“创作”人员干什么呢?
  现在都说要和国际接轨。您的器材接轨了,片酬也尽量接轨,可是为什么制作理念不接呢?说远点,碟友都知道,有一种盘叫导演剪辑版。为什么会有这个版?就是制片人不让导演可着劲“胡来”。很多好莱坞导演甚至经常没有剪辑权。就是说,导演你拍完片子拿了片酬就走人,别管剪辑。
  自然,国情不同。不能举什么例子都是好莱坞。可是,道理是基本的,要安守本分,本来属于别人的,你通过你的权力给剥夺了,这就是问题。你是话事人,当然你说了算,可是局外人稍动脑子就知道,你这不是变着法子胡弄人吗?你的人品自然就大白于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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