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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股权纠纷案二审:百张废纸还是百万股权

国企改制股权纠纷案二审:百张废纸还是百万股权

中广网北京12月15日消息(记者陈振玺 实习记者肖源)今天上午九点,原沈大电缆公司124名职工状告大城县政府和沈大电缆有限公司一案将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企业改制引起股权纠纷的典型案件,此前曾在大城县人民法院初审,已经持续了两年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上百名原告想通过法律手段索回股权(中广网记者 陈振玺/摄)
  事情还要从16年前说起。

  1994年,沈阳电缆厂大城分厂进行了企业改革,动员职工入股。据一些职工讲,老厂长当年在入股动员大会上曾为他们描述过这样一个美好的前景。

  职工:“他说,你们退休了,股权可以由你们的子女继承。哪怕厂子就剩一块砖头,也得掰碎了,大伙儿分。”

  于是,职工们少则几百,多则上千,纷纷入股,并相继领到了盖着沈大公司财务部骑缝章和公司印章的股东出资证明书。正是这份巴掌大的证明书,将他们的未来与这个厂子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在随后的几年里,大家也的确尝到了入股的甜头,从1994年到1997年,他们每年都能获得10%到40%的股权分红。然而他们没有想到,几年之后,公司出具的一纸通知就将他们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变成了废纸。1998年,新的公司领导上任,他们告诉职工,股本已赔光,没有分红了。

  在沈大公司多年之后提供的改制材料中,记者也确实看到这样的表述,1998年后企业效益开始滑坡,到98年5月份,经廊坊市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公司净资产为负债99万。对这一说法,老职工们很是不解。

原告拿出《股东出资证明书》复印件向记者展示(中广网记者 陈振玺/摄)
  97年还分红了,98年5月作评估就赔光了。但是从98年到04年,公司还一直上缴利润。如果赔光了,咋还有利润可以上缴呢?

  在被告方提供的历年的《利润分配表》中,记者看到,1998年,公司的效益尽管大幅下降,但仍旧有近14万的利润可供分配。对此,公司现任董事长孙继续的解释说,职工们只看到了资产,没看到负债,并不知道公司的实际效益。

  此时,职工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矛盾的种子已经埋下,2003年,矛盾进入白热化阶段。

  这一年,大城沈大电缆有限公司开始着手进行第二次公司改制。当时,公司管理层提出,包括职工出资在内的所有股本已经赔光,如果要继续上岗,必须重新认购公司的股权,每股为2万元整,否则将被下岗。而据一些职工讲,此时公司的大多数工人处于集体放假当中,对改制入股的事宜并不知情。

  公司总经理孙继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的职工有合同工与正式工之分,正式工必须入股才能上岗,这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公司改制是2004年3月21日经全体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为此,他们曾在法庭上将一份摁满手印的“股东会议决议”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职工们质疑道,这些摁着手印的股东签名中,有两人早在2003年就已经去世。

  老职工刘国旺:“有两个人2003年就死了,怎么可能还回来开会,摁手印呢?是不是?很可能是伪造的。”

  另外,职工们还认为,改制前的资产评估存在严重的低评嫌疑。

原告质疑,在这份2004年的股东决议中,摁有手印的股东名单中有两人在03年就已去世(中广网记者 陈振玺/摄)

沈大公司出具的《关于出资证明书作废的通知》复印件(中广网记者 陈振玺/摄)
  职工:“我们的股本不是干赔的,是评赔的。”“800平米的厂房只评估了900多块钱,30间平房评估了540块钱,合下来一平米一块钱。78亩的厂房用地一分钱不要,白给。”

  对此,公司总经理孙继续则坚决不认同,他说,房子是1971年盖的,使用寿命是30年,按照折旧情况算下来也就值这么点钱。他还表示,沈大电缆公司在1999年就已经向各车间、部室下发了一份《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作废的通知》。但职工方的代理人宋福君认为,在这份只有薄薄一页的通知的落款处,仅有“大城沈大电缆有限公司”的印章,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原告代理人宋福君:“78亩工厂用地、好几千万的资产还在,不能他公司说没了就没了。”

  既丢了工作,又没了股权的职工瞬时失去了经济来源。于是,2004年8月,124名职工将沈大线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大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代理人宋福君:“第一次起诉的时候,法院说被告不适格,告错了人,驳回起诉。后来我们重新起诉,被告中增加了县政府,法院裁定我们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今年9月,原告方不服一审裁定,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08年的第一次起诉到如今的二审,案件已经过去两年多的时间,上百名原告投入巨大精力,究竟想得到什么?

  沈大公司原职工李喜书:“我们要股权。厂子是我们建起来的,现在,厂子就成他们的了?”

  作为被告一方,公司董事长孙继续则表示,对官司很有信心。他对记者说,公司的历次改制都是在政府部门的指导、审查下进行的,是完全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

  而另一被告,大城县人民政府则表示尊重法律,在案件判决之前,他们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案件即将开庭审理,结果将会怎样?是企业侵吞了124名职工的股权还是企业改制的正常过程?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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