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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厕所产婴扔下楼 称遇强暴后不敢报警

15岁少女厕所产婴扔下楼 称遇强暴后不敢报警

  15岁少女厕所产婴扔下楼 称遇强暴后不敢报警 构成故意杀人罪获缓刑
  厕所内偷偷产下女婴后,15岁打工女孩王梦(化名)顺手将其从二楼扔下。工友发现时,女婴已因颅脑损伤而死亡。
  前天,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丰台法院一审判处王梦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瞒孕情 少女来京打工
  1995年出生的王梦是河北省人,初中毕业后在当地纺织厂打工。
  其间,王梦与一名比自己大7岁的男子范某谈过恋爱。一个多月后,两人分手,范某离开工厂,王梦回了老家。此后不久,王梦发现自己一直没来月经,还伴有恶心、呕吐的症状,她意识到自己怀孕了。
  王梦称,因为岁数小,没有结婚,她不敢跟家里说,一直瞒着。同时,她也没有勇气一个人去医院做流产。
  去年10月,身体越来越胖,怕瞒不住父母,王梦打算外出打工躲一阵子。恰好,一名同乡给她介绍了一份北京做刺绣的工作。王梦便来到北京丰台区的一家工厂内打工,并居住在该单位的二楼宿舍内。
  产女婴 顺手扔下楼
  来京后,王梦没对任何人说起自己怀孕的事。
  她的室友后来回忆称,王梦看着很胖,走路也慢,再加上王梦平时穿着比较宽松,很少运动,大家谁也没多想。
  今年1月3日一大早,北京下起了大雪。王梦以肚子疼为由请假,并一直躺在宿舍床上。她的一名室友发现,下午4点,王梦在二楼厕所蹲着,说“肚子痛来月经了”。一位好心的室友给王梦送去了卫生纸。半小时后再回去,王梦蹲在楼道里,“右手有好多血”。
  面对室友的追问,王梦再次隐瞒称,手上的血“是月经没弄干净”。
  担心她的身体,室友要带王梦去医院看看——这时,有工友发现了“宿舍楼下有个刚出生的、已经死亡的初生女婴”。
  警察上门后,王梦承认孩子是她生的。她说,她用手托起婴儿时,婴儿的手好像在抓东西,并突然啼哭起来。惊慌之下,她先用手捂孩子的嘴,而后打开厕所的窗户顺手扔了出去。
  曝隐情 称游玩时被强暴
  当晚,王梦被警方带走。
  起初,她对民警称孩子的生父是前任男友范某。然而,警方找范某了解情况时,范某称自己与王梦“没发生性关系,只在一个床上睡过觉”。
  今年2月1日,法医鉴定也确认:范某不是被扔女婴的生物学父亲。
  当检察官把鉴定结果告诉王梦时,她低着头沉默了。最后,她低声称“自己曾被强奸”。
  王梦说,去年年初的一个公休日,她还在老家的工厂打工时,有个好姐妹带着哥哥还有一个名叫张某的男子一起约她到县城玩。这一天,张某带着他们逛街、看电影、上网、吃饭。晚上,则住在了张某的暂住地。
  4人和衣睡在一张床上。夜里,她感觉有人在脱她的衣服,惊醒后发现是张某。王梦称自己想要反抗,但对方威胁称“喊就掐死你”。
  次日一早,王梦和好姐妹赶回了工厂,两人都没提晚上的事。
  为何不报警?王梦说,除了担心张某的威胁外,她还怕别人知道了会看不起她家,同时也不想让父母伤心。
  未成年 法院从轻判其缓刑
  王梦受审时,检察官出示了一份王梦好姐妹的证言。该女孩称,住在张某家的当天晚上,她听到床上有响动,扭头想看时哥哥拉住了她,因害怕惹事上身,她就没有管。
  这名女孩说,张某在县城认识很多人,是一个小混混,谁都不敢惹他。据了解,张某目前已经潜逃,警方正在对其进行抓捕。
  法庭上,王梦认可自己故意杀人。她称:“知道孩子有可能会死,但为了不让人发现,就不想管了。”
  她的指定辩护人则认为,王梦没有犯罪记录,一贯品行良好,犯罪时未成年。此外,其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缺乏家庭约束,导致她在不知法、不懂法的情况下犯罪,建议法院从轻判决。
  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王梦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她犯罪时不满15周岁,尚未成年,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的方针,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减轻处罚。
  ■对话
  事后常梦见孩子
  记者:你怎么会想到把婴儿从窗户扔出去?没想过她的死活吗?
  王梦: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是很害怕被别人发现,未婚先孕是很丢人的事。
  记者:你怀孕时未成年,没想过跟父母说吗?
  王梦:我父母管我很严,要是知道我怀孕了,会打断我的腿。自从知道怀孕,我就天天都生活在恐惧中,我经常躲在没人的地方哭,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做手术也行啊。
  王梦:我自己不敢去,也怕被人知道。
  记者:最终还是被知道了。
  王梦:是。扔完孩子后我回到宿舍晕倒在床上,当时只有害怕。正不知道怎么办呢,警察就找上门来了。
  记者:事发后,你想过孩子吗?
  王梦:扔孩子时,她还在蹬腿,那个场面我至今都忘不了。晚上经常会梦见孩子。现在晚上我不敢一个人睡,我很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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