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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少年从警察手中抢走卖淫女 因妨害公务罪获刑

两少年从警察手中抢走卖淫女 因妨害公务罪获刑

  两少年警察手中抢走卖淫女 构成妨害公务罪均获刑
  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两个17岁的少年王东和刘峰(均为化名)以给嫖客送小姐赚钱。执法民警带走卖淫女后,他们采用疯狂别车、划伤警察等手段,强行将卖淫女抢走。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东有期徒刑1年2个月,刘峰有期徒刑1年。
  2008年,王东从内蒙古乌兰浩特来京打工,做过一段时间网管后一直没有工作。2008年4月起,他开始以散发淫秽小广告维生,并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四次,但因年龄小均未执行。此后,王东觉得自己有年龄“优势”,又增加了晚上给嫖客接送小姐挣钱的业务。今年5月,王东把自己的老乡、同为17岁的刘峰叫来帮忙。
  今年5月26日晚上,王东、刘峰和两名同伙(另案处理)开车将卖淫女文文(化名)送到嫖客指定的酒店后,发现对方在酒店门口把文文塞进了一辆小轿车。王东立刻让司机跟上,并给文文打电话,电话打了几遍后文文接起,说客人要带她去吃饭。意识到带走文文的可能是警察,王东命令周围的人追上前面的小轿车,并“一定要把文文给抢回来”。
  司机一路紧追前面的小轿车,最终加速将车别在了路边,王东等人带着准备好的铁棍和匕首一同冲向警察乘坐的轿车。其中,刘峰和另一名同伙将车玻璃砸碎,并划伤一名警察。随后,四人将文文强行带走。
  案发后,警方迅速排查涉案车辆,一周内将几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
  法院认为,王东、刘峰伙同他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考虑到二人犯罪时均未满十八周岁,认罪态度较好,同时王东的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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