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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杀未遂引发天然气爆炸 被判处徒刑7年

男子自杀未遂引发天然气爆炸 被判处徒刑7年

  男子自杀未遂引爆炸判7年
  据新华社电 合肥一市民因家庭纠纷意图自杀,结果自杀未遂发生天然气爆炸。合肥庐阳区人民法院13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韩潺潺犯有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22名原告人经济损失108万余元。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韩潺潺居住在合肥栢景湾小区桦景轩4幢。2009年10月22日晚,因家庭矛盾与妻子争吵,韩潺潺将厨房燃气管单嘴阀和灶具间软管分离,放出天然气,意图自杀。23日凌晨,由于厨房内大量天然气与空气混合,遇火花后发生剧烈爆炸。经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爆炸造成小区内20多户居民财产损失63.8万元,造成公共设施等财产损失444万元。案发至今,韩潺潺未对受害方作出任何赔偿。
  法院认为,韩潺潺自杀的行为导致发生爆炸,造成多家住户及小区公共设施财产损失,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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