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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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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月份 我向前女友提出分手 她十分不愿意 后来因为肾炎入院了 入院期间,她一直想跟我和好,我却拒绝她,这样子她的身体就越来越差。最近她找我 ,说她之前怀孕了,又因为生病流产了。想跟我复好,我就拒绝了。后来他爸爸找我,说我犯了非法同居的罪,跟她女儿没结婚就发生关系是违法的,要告我,说我在她女儿生病的时候跟她分手,造成她很大的精神创伤,要求我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我根本和她没可能会有BB的,我觉得她骗人。我虽然跟她分手是我不对,但也不至于这样子吧?
  我想咨询的是,她爸爸说的话,符合法律事实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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