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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前向二奶写下欠条 七旬老太房产遭到查封

丈夫死前向二奶写下欠条 七旬老太房产遭到查封

缪姨

缪姨将会继续控诉“二奶”。

  亡夫打欠条 老人没了房
  法院认为妻子有共同清偿的法定义务 为此七旬老太房产被查封
  核心提示
  77岁的缪姨(化名)最后的自住房遭到法院查封,因为丈夫黄六根过世前曾给另一个女人写下“欠据”,认下13万元多的欠款。“这个二奶霸占我丈夫14年,现在还要霸占我的房产。”高龄的缪姨激动地控诉道。另一方当事人春姨(化名)也已70岁,她说:“我只是黄六根的学生。”
  虽然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但心中怨气难平的缪姨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审查。如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抗诉,这个案子将会被再审。
  文/图 记者肖成
  指责:死前三天她起诉讨钱
  据缪姨介绍,1994年黄六根和她分居。春姨这时就从番禺跑来中山,和黄六根共居一室,同睡一床。“大家年纪也大了,子女也大了,吵也没用,所以我一直忍着。”缪姨说。
  缪姨的忍耐并未换来平静。2007年11月21日,即黄六根病逝前三天,春姨到法院状告缪姨和黄六根,凭借一张黄六根的“欠据”,说黄六根欠春姨工资64800元,借款67000元。黄六根病逝后,死无对证。但法院依据“欠据”,判决缪姨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我丈夫从1993年就被她霸占了,难道我还要为他们非法同居的开支付费?她照顾我丈夫照顾到床上,我还要向她支付家政服务报酬,天理何在?!”缪姨激动地表示。曾给黄六根做过保姆的三位证人也表示,黄六根与春姨以夫妻相称,同床共枕。
  “公公黄六根不可能欠春姨钱!”和缪姨住在一起的儿媳向记者解释,因为公公有1600多元退休金,出租房屋有租金,女儿每月还会给2000元生活费,公公在医院过世时的医疗费收据显示“结算钱卡余额4万元”,而且医疗费都是女儿和儿媳支付的。
  辩白:照顾到我一无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春姨今年也已70岁高龄,她承认自己和黄六根共同生活了十几年,但绝非二奶。春姨称,黄六根从1995年开始患上糖尿病,生活已不能自理,多次去中山市人民医院治疗,妻子和家人却不愿照顾黄六根。“我是黄六根的学生,当时看到这种情况,觉得他可怜,就承担起了照顾他的责任。”春姨说,黄六根入院期间,包括平时吃住,都是由她负担。这样尽心尽力地照顾了他九年,黄六根因为经济困难,从来没给过她工钱。
  这种情况下,2004年黄六根写下字据,承认拖欠春姨工资64800元,加上平时借过的其他款项,一共欠款131800元。因为难以清偿,所以将高山巷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给了春姨。“我去世后,如我家人有意见的话,要取回这间屋子的产权,请偿还欠款。”黄六根在字据中写道。
  春姨解释自己起诉的原因:“黄六根病重入院,他老婆和家人找到我大吵大闹,还限我两个月内搬出高山巷”。春姨说,9年来,为照顾黄六根她已花光积蓄,一无所有。
  法官:缪姨和痴儿唯一住房被查封
  中山市人民法院在2008年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在黄六根的131800元债务中,67000元为借款,该款项用于黄六根的生活支出,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缪姨有共同清偿的法定义务;另外的64800元是“家政服务费”,缪姨和子女没有清偿义务,但必须以黄六根遗下的高山巷房产的50%产权价值用以偿付。
  缪姨不服,提起上诉,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维持了一审判决。
  因为无力支付67000元债务,缪姨位于张溪的住房近日被法院查封,这是缪姨和有精神病的儿子唯一的住房。
  本来,住房一楼租出去做单车铺,77岁的缪姨每月还能收点租金,法院查封后,这份经济来源也断了,只能靠儿媳妇白天出去做工赚点家用。这是不幸,幸运的是,法院只是查封,没有硬让缪姨搬出去。
  缪姨已再次提起抗诉
  “法院自始至终就没搞清楚,这张字条上面的欠款不是真实的!我丈夫哪有什么学生,黄六根原来在番禺粮站工作,认识了她,黄六根回来中山,她也跟来中山,还一起住了十几年,一个学生会这样做吗?”缪姨气愤难平。
  法院终审判决之后,在律师的帮助下,缪姨又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审查。
  如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抗诉,这个案子将会被再审,高龄的缪姨又将颤颤巍巍出现在法庭上,激动地用石岐方言讲述这桩辛酸苦事。“你时间不多了,要抓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善意提醒缪姨要注意身体,别等到离开人世时才迎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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