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喝酒猝死也是可以记功的
原来喝酒猝死也是可以记功的
东方今报报道:2月27日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的一把手总支书记、主任郭世忠因为喝酒过多在凌晨去世,2月28日,新县县委就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日,新县县政府发出追记郭世忠个人三等功的决定文件。
这个世界不是我们不明白而是变化太快了。这个功究竟该以怎么样的一种形式来衡量已经是千变万化了,前段时间乌鲁木齐的市长去世也被追加记功了,难道就是因为你死了就给你来个这样的安慰,还是另有什么目的啊?
从报道中来看,这位郭大主任是因为喝酒过多而猝死的,我不知道现在的机关部门是否有了喝酒死亡要记功的做法,让人感觉真的是太荒唐可笑了,有时候这样的事情还是要做得隐蔽一些的嘛,否则老百姓还怎能不说上几句呢?从报道中可以看出,这位郭大主任是非常认真负责的,但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一定要等他死了以后才给他这个三等功呢,难道真的是为了安慰在天上的灵魂吗?感觉真的要让人笑掉大牙了。就算他是一个合格的好干部,但为什么又不在他生前来学习他那些倡议和文件呢?
因工作应酬而喝酒猝死,多么可笑的理由啊!我不知道河南新县是真的找不出一个好理由,还是实在不好意思隐瞒事实真相。而在他死去的第二天就发表了要向他学习的精神文件,这是不是又想欲盖弥彰还是怕他的家人闹,或者是害怕上级来调查,就用这个荒唐的决定来掩盖事实的全部真相?
不管如何,我们国家对于记功还是很谨慎的。想想当年九江抗洪那些牺牲的官兵也只是拿到了一个三等功,而你就因为喝酒猝死也得到了这个荣誉,不知道在天之灵的你是否就真的能闭上眼睛了?报道中称:“郭世忠同志因连续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原来喝酒成了新县政府的一项工作,也难怪要大家向他学习,那么对于这个三等功是否又有点太轻了啊!
新县政府这样的做法肯定会受到很多人的抨击,一个主任因为喝酒猝死(就算是你因为工作)而得到政府追加的三等功,这样的事情相信以前是没有遇到的,估计以后也不会发生。不知新县政府是否能意识到这件事情上的处理是那么地让人不可思议,用这样的一种解释和行动是永远不会得到老百姓地谅解,只是这样的决定已经做出了,相信也是不会再去收回了,可惜的是你们侮辱了这个“三等功”的荣誉。党一直教育我们,做事一定要实事求是,可是你们是否真的做到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