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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拍摄强拆被以诽谤拘留 警方称其诽谤任志强

网民拍摄强拆被以诽谤拘留 警方称其诽谤任志强

  网民拍摄强拆被以诽谤拘留 长沙天心区警方称其博文诽谤任志强 任志强称没报案
  分享: 据《羊城晚报》报道湖南长沙天心区网民刘华,11月30日拍摄强拆现场时被法警抓走,后移交公安,公安以他11月6日发表的博文诽谤他人为由,将他行政拘留10天。12月16日,天心区公安分局在接受采访时称,刘华诽谤了任志强;任志强表示没看过该博文,更没报案。有律师认为,警方是滥用职权。
  >>事件
  拍摄强拆被抓
  据刘华12月14日发表的帖子《发博客被拘留,我该如何进行行政复议》介绍,11月30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对坐落在长沙市人民西路43号的房屋进行强拆,10时左右,受屋主张振华委托,刘华现场录像取证。刚拍了几分钟,法警上前把他按倒在地(造成他右膝盖两处受伤),并抢夺摄像机。随后,刘华被带到天心区法院。13时左右,干警将其带至天心区公安分局治安三队做笔录。12月1日凌晨1时许,一名警官送来了他的《传唤证》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以诽谤拘留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分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写明:“现查明:2010年5月26日6时许,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对永远街019-20号刘华家依法进行了行政征收。2010年11月以来,刘华多次针对拆迁在其博客内发表博文。11月6日,刘华就其房屋被拆一事发表博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决定书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决定给予刘华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公安局
  他诽谤任志强
  刘华反映,他家于今年5月被强拆(地皮归任志强的房地产公司使用)后,他一直在博客上记录自己和被强拆街坊的生活状况,所有文章都真实可信,有图片视频为证。他11月6日发表5篇博文,题目都是《任志强来了,我失业了!》,文中贴了政府文件,对拆迁的质疑,并描述他家被强拆的过程等;他家被拆后,他的网店开不成了,博文并未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刘华找到做笔录的民警,询问他诽谤了谁、哪句话诽谤了,民警让他去找天心区公安分局法制科,但法制科一名姓林的主任也不告诉他,让刘华自己去博文找。
  记者16日致电林姓主任,质疑该局不告知当事人诽谤对象是否违法时,他才勉强说,是任志强。
  >>任志强
  文章都没看过
  16日晚间,记者发短信询问任志强是否曾就刘华博文诽谤一事到长沙警方报案,任志强回复说:“媒体有几个不诽谤我的,报纸诽谤我都没理睬,一个烂人的文章看都没看过,更不会去告了。”
  律师周泽就此事表示,诽谤案一般依据“不告不理”的原则,警方须有受害人去告才能立案。“刘华一案,受害人都没有觉得他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者说受害人放弃他的权益,但警方硬把刘华抓起来,这不是多管闲事吗?我认为警方是在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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