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犯当城管捞钱不管事 受贿催生大片违法建筑
缓刑犯当城管捞钱不管事 受贿催生大片违法建筑
李某还处在缓刑期间,他却找到好差事,受聘成为六安市城管协管员。在其负责巡逻监管的范围内,他收受多人贿赂,导致待拆迁区迅速建起大片违法建筑。近日,李某被该市裕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2005年因犯抢劫罪被该市金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间被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聘用为城管协管员,负责对六安市淠河以西平桥乡、新安镇一带城市管理进行巡查,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2009年一年中,李某先后收受平桥乡马巷村、吴巷村,新安镇官塘村境内多名村民现金贿赂10笔,少则一千元,多则五六千,导致村民在该地块拆迁之前偷建起多处违法建筑,案发后赃款27400元全部退出。
法院认为,李某作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对李某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裕法、方荣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