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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事与迷信》2

《丧事与迷信》2

本文摘自《成长》第三部第二章:
《丧事与迷信》2
刘晓民
……形。众道士在晒场外侧排成一排,一齐大声唱着,孝子贤孙站在道士身后。唱了一会,放鞭炮,烧用划了符的纸包着的纸钱。
    折腾了一夜,此时终于天亮了。因为只这一夜,这些仪式都简短,合在这一夜里,假若做上几夜,这些仪式的过程便可大大加长。当然,也还有些仪式或说是花样没有做。这所有的仪式中,志仁不知道其中有那一项有一丁点儿意义。倘若说举行这些仪式是为了娱乐,肯定不必在这种气氛下娱乐;若说是为了悼念死者而要使膝盖额头受些苦痛,大可在长辈死后,用洗衣的槌子在膝盖上额头上磕几下就是,岂不省事得多。参加这个仪式的人里,真正悼念死者的很少,还不到十分之一,那十分之九的人,不过是凑热闹、吃一顿、因“人情”要还迫不得已而来。所以多数的人完全不必来这一趟,丧事也不必这样兴师动众。又寻思,因这场丧事,这么多的人都要耽误一天,要是不办这场丧事,在喜堂叔活着时,都为他耽搁一天就好了。志仁不知这种悼念死者的方式要持续到那年那月那日,又庆幸幸亏只做一夜。
    孝子贤孙随众道士从晒场里回到堂屋里后,伍道士要抬丧的 “金刚”将棺材合盖。因并无一人象电视里演的那样要看最后一眼,所以说合盖很快就合上了盖并钉好了。
    伍道士要志宏一家三口,志强一家四口和志仁都跪在棺材旁。跪好后,另一个道士开始念孝名单。念完后道士问保佑要官还是要财,志仁默不作声,志强志宏异口同声说都要。
    刚吃过早饭,一前一后两辆摩托车从远处飞驰而至,到晒场里停了下来。开摩托车的都是男青年。一辆摩托车上驮着二个中年男子,另一辆摩托车上驮着二个中年女子。除开摩托的二个青年,另四人手里都拿着乐器:一持喇叭、钹,一拿木鱼、笛子,一持胡琴,一带手鼓。有一辆摩托车的后架上绑着功放机。摩托车停稳后,六人一齐下车。一个中年汉子将手里的钹递给开摩托车的青年,另一个青年从另一个中年汉子手里接过笛子。持喇叭的汉子吹起喇叭,走在前头,六人鱼贯而入,到堂屋里。
    崔叶关了功放机,瞧着他们。道士们也歇了,看。众人都不认识这六个人,观其行,揣其意,知道是在过年过节或办喜事时,敲三盆鼓、打花鼓之类,不过创了新,增加了办丧事时谋钱这一项。
    六人到了堂屋,都朝死者跪下,磕头。之后,拿着喇叭的汉子从衣袋里取出只话筒,插在崔叶的功放机上。崔叶便把功放机打开。拿喇叭的汉子嘴对着话筒,如道士们一样的唱,另五人手中的乐器一齐伴奏。唱了几分钟,便唱完了。敲木鱼的妇女将木鱼给那拿喇叭的汉子,接过他手里的话筒,跪到棺材面前——她是唯一穿着白衣白裤的——对着话筒放声哭,哭得整个儿颤动。边哭边抬头拭泪时,她前面看着她的几个人瞧见,的的确确流出了泪。喜堂老倌死后,出过眼泪的,除志宏父母外,就是她了。
    云堂老倌虽然不喜欢他们的节目,也还是发给了六人戴孝的布。接着又开了一桌,让六人吃饭。六人吃饭时,云堂老倌与志宏父子商议封多少包封。志宏寻思便是封一百元,六人每人也才十几元,但若是一百五或二百,又觉没必要封这么多,便说封一百元包封,每人再给一包烟,这样外人看着,又有包封又有烟,也象样些。云堂老倌也是这个意思。待六人吃过饭,便封了一百元包封,每人都给了一包白沙烟,打发他们走了。
    乐队在棺材合盖时便到了。伍道士吩咐捉只公鸡,准备肉和鱼,预备出殡。一切准备停当后,便送喜堂老倌上山。
    亲戚与邻居有的随行,有的在旁边看。何嘴巴肖德善秋老等人在志仁家的晒场里看。从何嘴巴家里往坟山里去,路的一边依次要经过三栋屋、一棵树、一口塘,一丘田。棺材抬到那棵树边,走向那口塘边时,何嘴巴对身边的肖德善道:“人的一生,过起来也快!”指着最后一栋屋道:“我现在已过了那栋屋,到了那棵树那里了。”
    到坟山里,志仁瞧那些坟,有些用水泥沏了,心里略数一数,不大的一座坟山,砌了水泥的,竟有近二十座。砌的较好的一座,是坟的四周砌了矮矮的一个大圈,向西的一侧,砌着门户,那门框刻意装点的甚是美观,门框与坟之间,是碑。细细一瞧,这坟是新德他爷爷的。志仁记起来,新德做精麻生意发财后,便砌了这坟。又想:“倘砌了坟便能发财,则水泥、沙卵、人力倒没白费。而新德是发了财再砌坟,想是谢他爷爷提拔或是求爷爷保佑更加发财或是炫耀了。”又见左边一座砌了水泥的,竟是文辉他爷爷的,心中颇觉奇怪:“文辉靠做鞭炮维持生活,在村里是穷户子,若在他家的厨房里摆张桌子,虽桌子的四个脚长短一致,但某一个或二个桌子脚若不垫东西,而又想将桌子放平稳,所花的时间,必定是要比吃顿饭的时间还要长的。”又想:“若将他那二间瓦屋的某一间打上地平——最好还是先将晒场里打上一块,——晒东西易干,收东西易扫,晒的东西又不沾泥灰,多好!”望着那些坚固的水泥坟,又寻思:“将坟墓砌得这样牢牢的,的确可万古不朽。只是世上每天不知要死多少人,倘人人死后,都象他们那样砌这样一个结实的圈,占着一块地,只怕千古之后,这地面倒叫死人占尽了,活人倒还无立锥之地了!”
   下葬后,云堂老倌往家里去,抬丧的金刚,秋老他爹走在身边,与他闲聊。秋老他爹道:“算起来,办场丧事用的钱还真不少!”云堂老倌道:“开支太呢!道士工钱一夜八十,五个便四百,另外还要封包封。放功放的也得八十......”“喜堂身上也掏出二块钱没有?”  “冇得!”  “单身人一月存一十,总存得几百?他又不象我,要养崽有开支。”  “他冇得收入来源,又要吃烟,自从得病后,吃、穿、用都是俺二弟兄负担......”
    办丧事用了5500元,收了2100元人情,亏的3400元宝堂老倌云堂老倌各负担一半。
    第二天上午,志仁到店里去,经过坟山时,扭头望望喜堂老倌的坟。坟山里还有三座新坟,其中二座,和喜堂老倌的情况类似。一座是志仁称为迪伯的。志仁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那老头拄着拐棍提水,歇气时,自己欲过去帮他提,但他的小儿子已走过去,帮他提回去了。迪伯是得病死的,死时六十二岁。他有三儿一女,都已成家立业,因子女们皆经济拮据,并不曾合力出钱治他的病,虽然他的病四五千元可治好。另一座坟是伍爷的。伍爷死时年近七十,也是病死。他有二个儿子,三个孙儿二个孙女。在农村,老人活活病死的情况非常多,在子女们的意识里,这与寿终正寝似乎没什么二样。但是对于小的,则是另一种情形,绝大多数都是倾家荡产也要救治。
到了镇……

附录(作者简介):本人诚实,2002年年底、2008年3月31日、2008年6月18日三次寄稿中央,有关这三次寄稿而提及的人名、单位、事件,任何地方,只要有一处虚假,则读者可当作这些全是假的。本人倡导言论自由,在网上发表《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本人为民,于2002年年底将农负、官腐、社会秩序差等等情况反映给中央 。本人为民,中央邻导集众人之智确定再发布出来的政策、采取的措施、法学家们制定的法律,我寻出错误的与不妥当的,共一百二十余条。其中十分之五罗列在《成长》第五部第三章,十分之四[如无钱不能打官司(几年前,我寄出去的作品,有些因为换了顶帽子,就不是我的了。而我那时又未受到“别人打了你右脸,你便把左脸也伸过去”的教导,便上法庭找律师。然而因为没有钱,一切都不能开始。所以我在《成长》中说:“全国任何一处法院的门前,都不平等。”我将这亲历写在《成长》里。《成长》寄与中央二个多月后,听得电视里报道说用很少的钱也能打官司了。)]融入《成长》其它部分;另十分之一[如:2008年6月中旬,我二次看见电视里面在用砖头建房子,后一次电视里说部分房子已修复了。当时我便认为他们住进去是错误的,中央与灾区人民急着恢复住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人类既然不能预测地震,那么在已发生地震的地方,在余震还没完全平息时便住进去是绝对错误的,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因此我就明确写明了这一点,附在还未修改的《<成长>续》的附录(指寄中央的而非网上发表的)里,6月18日急急忙忙寄了出去(十家杂志社)。十几天后,中央台说余震怎样小,电视下面的字符列出很小的余震。二天后还是三天后,正如我所担心的,发生了六级以上强余震。当时因粮食涨价,我在附录中还分析了粮食价格的涨跌,到现在,事实(这几个月的粮食价格)证明我当初的预见是完全正确的。]从《<成长>续》的附录以及其它短篇中指出来。本人为国,著长篇《成长》,于2008年4月上旬寄到中央手里,中央于4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反腐(参见《<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续》)。本人务实,97年国家省市公布人均纯收入为二千多,并被许多报刊刊发转载十年,我在《成长》第二部中,以农民的人均用电量(那几年我在村里当村电工),推翻这个几千个拿工资的统计出来的数字。本人关心社会,力图文学繁荣,在网上发表公益性的《“奇事”一桩》、《生死生死生》(短篇)、长篇《成长》(节选)等作品,接着会发表《得失》、《成长》第四部、《志仁的婚事》……
通联:湖南省汉寿县阳南塘街道知识书社。邮编415903

2008年12月23日


整治网络低俗以后的论坛:“不再是领导的一言坛,而是全人类为真善美而言的地方。全民网络议政,不再有控制敏感字的怪现象。言论自由,舆论监督一切不合理的事。”——摘自《中国的论坛上的一些不合理的现象》
总理的话:“ 我一直认为群众有权力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政府也需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主化……一个为民的政府应该是联系群众的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是利用现代网络与群众进行交流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什么是“社会中的阳光”呢?马克思认为是“思想自由”;什么是“社会中的土壤”呢?马克思认为是“言论自由”;什么是“社会中的空气”呢?马克思认为是“新闻自由”;什么是“社会中的水”呢?马克思认为是“出版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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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转载: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按照这一规定,政府作为机关法人,似乎应当享有名誉权,但其实不然。政府的名誉既不受民法保护,也不受刑法保护,政府根本没有名誉权!民法上的名誉权是保护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民事权益,而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不是民事活动,是政务活动,不受法律上的名誉权保护。其背后的道理在于,在法治社会里,批评政府不仅是人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是人民的神圣义务。只有让人民毫无顾忌的批评政府,才可能将政府牢牢地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的政府爱人民。
由于人民对政府的信息掌握不可能完整无缺,由于人民对政府的指责不可能完全客观公正,因此,法律必须容忍人民对政府错误的、不公正的批评。如果法律对人民进行苛求,如果一旦人民的指控出现事实错误和判断错误,就要被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人民将噤若寒蝉。人民纵使对满腹牢骚,也只能张口结舌,望政府而兴叹。正是为了保障人民批评政府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41条规定,公民有批评国家机关的权利,而不是有“正确”批评国家机关的权利!宪法的精神是:
人民对于政府,不仅有批评的权利,而且有错误批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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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讲个小故事:很久很久以前的事:那时候天是蓝的,水也是绿的,庄稼是长在地里的,猪肉是可以放心吃的,耗子还是怕猫的,法庭是讲理的,结婚是先谈恋爱的,理发店是只管理发的,药是可以治病的,医生是救死扶伤的,拍电影是不需要陪导演睡觉的,照相是要穿衣服的,欠钱是要还的,孩子的爸爸是明确的,学校是不图挣钱的,白痴是不能当教授的,卖狗肉是不能挂羊头的,结婚了是不能泡MM的,买东西是要付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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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声音11篇

转载者刘晓民简介:本人诚实,2002年年底、2008年3月31日、2008年6月18日三次寄稿中央,有关这三次寄稿而提及的人名、单位、事件,任何地方,只要有一处虚假,则读者可当作这些全是假的。2002年年底是用寄信的方式,寄信与王蒙、阿成、光明日报报社社长、新华每日电讯日报报社社长、中国作协主席、社科文研究所长、湖南省作协主席、苏童、肖克凡、林希等人,由他们将信转寄中央,将农负、官腐、社会秩序差等情况反映给中央[中央后来治理了社会秩序(应是在湖南省的范围内)、免除了农业税、对农民实行补助,并实行了医疗保险等等]。2008年3月31日是寄《成长》与《当代》杂志社社长、主编潘凯雄、副主编洪清波等人(主管《当代》杂志社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此稿于4月上旬到中央手里。中央在4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反腐(在这种情况下,一大批“裸体干部”浮出水面。“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犯罪、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的案件55959件,同比上升11.66%;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2009年统计出的这庞大的数字说明了反腐的成绩,同时也完全证明了我在《成长》第五部第3章、第5章中说的贪污腐败已经泛滥成灾。2008年刑事案件审结数为768130件)。本人为民为国,中央领导集众人之智确定再发布出来的政策、采取的措施、法学家们制定的法律,我寻出错误的与不妥当的,共一百二十余条。其中五十余条罗列在《成长》免费稿11,四十余条融入《成长》其它部分,其余的从《续》的附录(6月18日寄出去,约6月下旬到中央手里)以及其它短篇中指出来。本人倡导言论自由,在网上发表《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本人务实,97年国家省市公布人均纯收入为二千多,并被许多报刊刊发转载十年,我在《成长》第二部中,以农民的人均用电量(那几年我在村里当村电工),推翻这个几千个拿工资的统计出来的数字。本人关心社会,十几年来一直是耗费着自己的低微收入,做一个人大代表该做的事。本人开书店力图文学繁荣,支撑一个不赢利的书店近十年,书店倒闭后又在网上发表公益性的作品,已发表了《狂人日记》续、生死生死生、得失、志仁的婚事、丧事与迷信1、霍瞎子、中国的论坛上的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写给中央委员……的公开信》续、《成长》免费稿(长篇:包含《成长》第一部,《成长》第四部,《成长》第五部3、5章,《成长》续)、《成长》附录2、《书碟目录1》续、由上传裸体画所想到的、写给管理员版主网友们、文学作品的推广与功用、正义的声音11篇、三次寄稿中央、初涉网络……通联:湖南省汉寿县阳南塘街道知识书社。邮编415903

附:转载我的文章的网站[现在刊我的文章的网站有近千家(搜索汉寿刘晓民与我的文章的题目统计出的数字)],去掉作者简介无所谓,将简体字改成繁体字无所谓,将我的性别随意安排也无所谓,但是,请不要将文章的意思颠倒过来[如搜索“大先生刘晓民”找到的《成长》续(节选)一文,简单改成复杂,公开信改成暗地信]。

目录:1当中国国情与国际接不了轨的时候、2不折腾是什么意思、3当代中国十定律、4中国与美国的媒体、5向活人呼唤、6最大的威胁不是社会动荡而是社会溃败、7当魔手伸向幼女、8为什么第一人口大国内需不足、9必须捍卫言论自由、10我的博客再次被屏蔽、中国官员们的恐惧、11汶川大地震至少200名志愿者遇难,至今没有烈士称号

1当中国国情与国际接不了轨的时候……(摘录)

摘自南京媒体论坛 西祠胡同 文:佚名

……有些决策者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手里有两套法宝,一套是“中国国情”一套是“与国际接轨”,当干部人人享受过了福利分房待遇之后。他们便与国际接轨,取消福利分房,推出商品房(公务员却可以享受购房补贴)。他们却恰恰忽略了人家外国土地私有这个关键因素,中国人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都属于国家,却要被迫付出昂贵的价钱购买一套只有使用权的商品房,而当人们对此提出质疑的时候,他们又会说这是中国特殊国情决定的。

  又比如医改,教改,人家其他国家是免费医疗,免费义务教育,但这一点他们又不与国际接轨了,又强调中国国情了,什么财力不堪重负啦之类,结果导致大家看不起病,上不起学。

  又比如所谓“高薪养廉”,据说是新加坡、香港的成功经验,所以要和“国际接轨”,所以五次三番地给公务员加薪。但人家严格的监督制度,对公务员近乎苛刻的约束,廉政公署等等,他们又不和国际接轨了,又强调中国国情了。韩国首都汉城(现名首尔)只有14辆公务车,这点他们就不愿意接轨,中国现在一个乡镇 14辆公车都不算多吧?这就是中国国情。

  美国有个燃油税,他们就要和“国际接轨”,也要征燃油税,但美国高速公路、大桥绝大多数是不收费的,在美国养一辆车除汽油费外每年仅需170多美元,这点他们又不和国际接轨了,不仅养路费、车船税等等一大堆,而且到处设置关卡,几乎路路收费。全世界总共只有14万公里收费公路,但就有10万公里在中国!这就又是中国国情了.

  美国格林斯潘加息了,他们就要和“国际接轨”,但美国购房享受退税,购买第一套住房享受低利率,对出租房屋屋主进行补贴以降低租金,这些他们又不和国际接轨了,又强调中国国情了,不仅不对出租房屋进行补贴,反而变本加厉地对出租屋提高税收,导致这部分成本转嫁给租客,租金上涨。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土地私有的,人民买房的同时就买了地皮,具有永久所有权。当然,他们在这一点上就不和国际接轨了,因为中国国情特殊啊!

但是,当他们发现香港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对自己比较有利后,就立即和香港接轨了!订了个70年使用权制度,迫使人民祖祖辈辈不断花巨资购买有限使用权,但香港是什么情况?香港原先是殖民地啊!英国只租用了99年啊,它搞个使用权无可厚非,因为土地本不是它的,时间到了就要归还的,你搞使用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不是说中国是公有制吗? 不是全国人民拥有对一切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吗?但落实到的最后怎么变成绝大多数人都一无所有了呢?怎么就变成必须购买本属于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呢?所以在这方面就和香港这个“殖民地”接轨,就不和其他的国际接轨。

  又比如,油价要涨、电价要涨、水价要涨,理由还是和国际接轨,说什么人家的都很贵,中国的油价水价电价便宜的很,所以就该涨,但说到人民的工资水平、福利水平、劳动保障制度,就又不和国际接轨了,就又强调中国的特殊国情了,人家的工会都是工人选举产生,实实在在代表工人权益,这一点咱们就是不和人家接轨,咱们的工会帮政府不帮工人说话办事,原因还是:中国国情。

……

在我国拿纳税人钱办自家事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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