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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未成年为两千赌债纵火 致1死4伤被判无期

浙江一未成年为两千赌债纵火 致1死4伤被判无期

中新网温州12月27日电 (记者 江耘 实习生 黄舒婷 通讯员 叶艳艳 )日前,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获悉,“4.19”瑞安市塘下镇龙翔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纵火案宣判,未成年人张某因纵火罪,被温州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据了解,事件需追溯到今年4月13日晚,同学周某约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晚自习后,与另一名同学一同参与赌博。犯罪嫌疑人张某随后在连续几个晚上赌博中连连“失手”,还欠下周某2000元的赌债。事后,张某心有不甘,认为同学周某在赌博过程中动了手脚,才使自己输了钱,于是怀恨在心,并“蓄谋”出一套报复的方案。

  4月18日,嫌疑人张某从校外携带作案工具:汽油、打火机、黑线等进入学校,并于19日凌晨2时许潜入周某所在寝室,随后在周某所在床前倒下汽油。当汽油从寝室内流到门外时,张某用打火机点燃汽油,致使寝室内的同学池某烧伤严重。经各方积极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池某于6月4日抢救无效死亡。此次报复行为还造成其他1名学生重伤、3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据悉,嫌疑人张某为泄私愤,肆意纵火的方法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治安,致多人死伤,其行为已构成纵火罪。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投案自首,并积极配合调查,鉴于张某原犯罪时未满18周岁,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但因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依据情节和国家法律,判处犯罪嫌疑人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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