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储户遭遇老骗术上当 状告银行要索赔败诉
“你的儿子出事了,快交1.5万元的保证金。”接到电话后的父亲爱子心切赶紧汇钱,发现上当后立即要求银行止付,银行工作人员出于好心办理了止付业务,但钱还是被支付了。储户认为是银行失误,遂状告银行要求赔钱。12月初,荣昌县法院一审判决,储户败诉。
马先生住在荣昌县一个小镇上,今年2月21日上午,他突然接到的一个电话让他坐立不安焦急万分。原来,来电话的男子称马先生的儿子出事了,要交1.5万元的保证金才能保证其儿子没事,否则会被判刑。
来电男子称,要尽快把钱存到一个银行账号后才能保证其儿子没事。随后,来电男子给马先生发来一个银行卡号。为了不让儿子有事,马先生立即将1.5万元现金通过镇上某银行储蓄所汇到一户名为张某的账户上。事后没过多久,马先生反应过来,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了,立即到派出所报案。
报案后,马先生同派出所办案民警一同到该储蓄所办理止付手续。储蓄所工作人员出于好心,将马先生提供的张某账户进行了支付业务冻结。马先生此时还连称幸运“钱没有被取走”,认为钱还在账户上。没过几天,马先生去取钱,却被告知钱被人取走了。
“储蓄所的人不是明明说钱没被取走吗?”马先生认为钱被别人取走是储蓄所的错,在交涉无果后,一纸诉状将某银行告到荣昌县法院,要求银行赔钱。
法院开庭审理时,马先生反复强调,钱虽然是被别人骗走的,但如果不是当时储蓄所工作人员告知账户上的钱还在并办理了止付交易,自己也不会起诉被告,被告不能言而无信。
银行方面也很叫屈,称可能是工作人员粗心造成的,因为当时明明账户上的钱已经被取走了,工作人员可能只是随意看了一眼就说钱还在,结果造成现在的局面。
主审法官调查后了解到,按储蓄业务的相关规定,当时储蓄所是不能办理止付业务的。同时,马先生要求办理止付时,张某账户上1.5万元已被取走,但该储蓄所的工作人员仍然进行了止付交易。
基于查明的事实,法院判决马先生败诉。
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张敏
承办法官:法院认为,虽然银行的工作人员操作不符合规范,但马先生打入张某账户上的1.5万元钱,实际在其到储蓄所办理止付前已经被骗子取走,马先生的损失不是银行方造成的,因此判决马先生败诉。
这个案件值得引以为戒的是,作为直接面对公众的服务机构,不仅是本案涉及的被告,也包括各政府部门等,其工作人员在平日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否则,一次无意的疏忽,引发的也许不仅仅是一个官司,更是对公共机关公信力的极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