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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黑老大”获刑20年 被处罚金一亿多元

安徽“黑老大”获刑20年 被处罚金一亿多元

宣城泾县张羽案昨一审宣判,13人被定涉黑

  记者昨日(31日)从泾县法院官方网站获悉,昨天下午,(安徽)泾县人民法院对轰动一时的张羽等20人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黑老大”张羽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逃税等十余项罪名成立,一审被判20年,并处罚金1.0532亿元。二号人物俞鑫明被判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法院同时判决姚俊、张先来、陈启发、汤荃等11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法院查明,从2004年开始,张羽冒用芜湖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泾县分公司名义,骗取相关行政许可,非法从事房地产开发,并于2005年成立泾县红睿假日酒店。 2006年,张羽注册成立安徽红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披上“合法”外衣。期间,逐步形成以张羽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他们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确立在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强势地位。通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骗取贷款、逃税、伪造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印章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危害了泾县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安徽商报 马飞)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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