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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广告短信首次被公诉 被告称不知行为违法

群发广告短信首次被公诉 被告称不知行为违法

为了更快地赚钱,被告人周某、邵某利用成立的广告公司,承揽群发短信业务。他们按照客户要求群发短信,发布含有新楼开盘等内容的房地产信息,从而谋取利益。昨天,记者从西城检察院获悉,周某、邵某等4人因未获许可经营短信群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方提起公诉。这是本市首例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诉的案件。

  广告公司揽群发“业务”

  去年上半年,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西城区裕中西里某单元楼内有人非法经营短信群发业务,并在马甸万家邮币卡市场招揽客户和销售短信群发器。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去年3月的一天凌晨,公安专案组兵分几路展开抓捕行动,一举捣毁位于西城、石景山等地5个特大手机群发短信窝点,抓获四川籍向某、河南籍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本次西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共有4名被告人。被告人周某和邵某是表兄弟关系,两人在北京开了家广告公司,生意不是很好。他们偶然听说群发短信是条生财之路,便凭着广告公司对外承揽业务。在一家科技公司做职员的徐某也干这一行,靠着熟人招揽群发短信生意。徐某和另一名被告人向某并没有成立公司,两人都是个人对外承揽业务,像是“个体户”。

  据悉,周某、邵某等人都是根据客户需求,使用群发器等设备群发短信的,他们事先会跟客户商定每条短信的价格和内容,然后他们在群发短信后再收取适当费用。周某、邵某群发短信的内容大多涉及房地产类,包括新楼开盘等内容。而徐某群发短信的内容包括新款游戏推荐、网络公司的广告等。

  被告称不知行为违法

  被告人徐某被抓后交代说,群发短信所需要的设备是群发器、电脑和手机卡,每小时能发送一万条短信,而发一条短信的成本也就两三分钱,利润率在20%左右。

  西城检察院办理此案的任检察官讯问这几名被告人时,他们均承认自己未获许可经营群发短信业务的事情。但是,他们对办案检察官表示,他们不知道群发短信是一种违法行为,当初只是认为群发短信是一条赚钱的道。

  任检察官告诉记者,按照我国有关规定,经营群发短信业务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许可,4名被告人未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就擅自经营群发短信业务,已经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4名被告人涉案金额总计70万余元。

  晨报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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