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致锁骨骨折病人血小板过低不能开刀应如何赔偿
我因2010年12月28号左右开车上班途中不小心撞上一位老年人.送致医院后,院方诊断为锁骨骨折.本来可以开刀治疗,病人可以快速愈合,但因病人本身病因(血小板过低)院方不主张开刀.要求病人回家自然愈合.病人家属要求他们另寻医院打血小板,他们可自行报销.然后要求我在拿出他们打血小板那部分钱来进行赔偿(扁球一个疗程听说是五六万).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何理?我应当如何赠偿(车险我买的全保,但保险公司好象不会负担血小板这部分,因它不属于事故原因造成)?另外医院方我已压一万医药费,交警队压5000元.院方与交警队都说是小事,血小板与此事件无关.说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