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执法副队长查违建受贿近160万元 被判8年半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 通讯员戴海)昨日,宝安法院对外通报,原宝安区民治街道执法队副队长容某灏在负责查处辖区内违法建筑等工作时,收受贿赂近160万元,被判入狱8年6个月。这也是深圳近期查处的受贿数额最大,判决最重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容某灏,男,原是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执法队副队长。他从2007年10月起任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执法队副队长,先后分工负责辖区内查处违法建筑(以下简称违建)等工作。在此期间,他利用负责查处违建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违建业主、包工头的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136万元、现金3万港元、购物卡面值14万元、其他财物价值人民币6.74万元。
一审判入狱8年6个月
宝安法院对原宝安区民治街道执法队副队长容某灏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依法没收已退赃款人民币70万元,由检察机关上缴国库;未退赃款部分,由侦办机关继续追缴并上缴国库。
据悉,一年多来,深圳查违的一些基层执法队长和负责人纷纷落马,其中包括原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副队长兼查违办公室主任卢斐斐、宝安区西乡街道综合执法队的4名工作人员、宝安区民治街道办副主任李某、执法队副队长朱某以及几名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