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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与女婿陈经济到底是何时成奸的?

潘金莲与女婿陈经济到底是何时成奸的?

请看第八十回,西门庆死后,陈经济无日不与潘金莲调笑,一夜,趁前边无人:
    这金莲赶眼错,捏了经济一把,说道:“我儿,你娘今日可成就了你罢。……”……黑影里抽身钻入他房内,更不答话,解开裙子……
    应该说,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今日“成就了你”,可见往日尚未“成就”过;往日已经“成就”了,今日梅开二度,就不该再用此“成就”二字。如果往日“成就”过,今日还叫“成就”,那么明日后日乃至以后无数日,是不是日日均为新“成就”呢?显然是不行的。非用这两个字时恐怕也该是:“我儿,你娘今日再成就你一回吧”。何况接下来还有“二载相逢,一朝配偶;数年姻眷,一旦和谐”,以及这样的描写:
    到次日,这小伙儿尝着这个甜头儿,早辰走到金莲房来,与金莲一里一外隔着窗户眼儿咂舌头。
    一再表明,是初得此趣的情景。两人说了许多言语,却一字不提去年四月二十二日初次“尝着这个甜头儿”之后已有十个多月再没“尝着这个甜头儿”的话。其实,“尝”者,试也。“尝着甜头”就是初次得此甜滋味之意,明白如话,本来用不着嚼舌头的。
    还有第八十二回一开头:
    话说潘金莲与陈经济,自从西门庆孝堂,在厢房里得手之后两个尝着甜头儿,日逐白日偷寒,黄昏送暖……
    --还有疑问么?
    把潘金莲私通陈经济这一丑恶勾当偷来,抢先塞进他“这五回”之中,委实是“漏儒”先生的一大绝招。
    要把潘、陈行淫一事从第八十回提到第五十三回来,必须相应加快在此之前两人关系的发展节奏。“漏儒”握有编辑整理手抄原稿的有利条件,在某些地方做些手脚,并不困难。限于篇幅,这里只能指出其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把第五十二回花园扑蝶一节偷来,基本上照原样抄到了第十九回中去。为什么是第十九回抄袭第五十二回而不是相反呢?理由很简单:第五十二回潘金莲扑蝶为戏,发展到陈经济以飞蝶造戏语,引来李瓶儿,陈经济躲进山洞,待李瓶儿被人叫走,潘金莲趁机进洞招呼,丢下了官哥儿,致使黑猫跑来把官哥儿吓哭,环环相扣,顺理成章,所以说,金莲扑蝶乃是《潘金莲花园看蘑菇》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而前面第十九回的金莲扑蝶却可有可无:花园完工了,吴月娘率众进园参观,顺便把园中布局向读者做一交代,不过是一段过渡文字,扑蝶与否,实在无关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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