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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待在家里“被犯罪” 办理出国时才告知(图)

村民待在家里“被犯罪” 办理出国时才告知(图)

坐在家里“被犯罪”,确实很冤枉

  ■记者 赵羽 报道/摄
  本报吉林市讯 王忠华是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大常村的普通村民。2010年12月20日,他准备出国去苏丹打工,在办理无犯罪证明时却被告知,他在大庆有犯罪记录,在2001年曾因强奸罪被判入狱4年,望着身份证号和姓名都和自己相同,但是长相却和自己大相径庭的罪犯,王忠华直喊冤。
  目前,吉林警方已给大庆警方发函要求处理此事。
  |纠结|待在家里“被犯罪”
  33岁的王忠华是大常村村民,去年12月初,一远房亲戚回村里招人出国务工,王忠华很快报了名。
  去年12月20日,王忠华和其他村民一起去吉林市政务中心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直问我有没有犯罪前科,警察有没有询问过我,还说要是有,这100元体检费就白交了,我当场否定。”王忠华说,警察让他回家等消息,媳妇还笑话他,“老实交代,你以前是不是犯过强奸罪?
  两天后,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通知他“有前科”。随后,他来到乌拉街派出所,民警调出档案后,发现一名与他姓名、身份证号码都相同的男子犯过强奸罪,地点是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名男子胸前挂牌,上面写着王忠华,我看一眼差点没晕过去,我连大庆都没去过,警察也说那个人肯定不是我。”王忠华无奈地说。
  |家属|说他犯罪 打死也不信
  乌拉街派出所的警察告诉他,电脑里显示,名字也叫王忠华的这个男子是长春和平大戏院的一名二人转的演员,因强奸女搭档,于2001年在大庆市被判有期徒刑4年,已于2005年出狱。“现在全国公安系统联网,警察给我查过,我的身份证号全国只有一个,我的身份证也没丢过,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王忠华很懊恼。
  王忠华是村里公认的老实人。”妻子说,王忠华平时就是闷头干活,说他强奸别人,打死她也不信。
  “2001年,我媳妇生孩子,我一直在家,而且我在2004年6月还换了一次身份证,如果我在监狱里,怎么可能换身份证呢。”王忠华说。随后,他又找到吉林市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只有乌拉街派出所把案底撤了,他们才能再次给王忠华开具无犯罪证明。乌拉街派出所的民警建议他带着身份证和户口簿去大庆市法院查案底。他又电话咨询了大庆市办理此案的让湖路派出所民警,他们表示,应该由王忠华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律师|相关部门要为居民着想
  王忠华找到吉林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督察员、吉林市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修保,修保给乌拉街派出所发了一份律师函,称犯罪分子可能是伪造身份证信息,使其与王忠华身份证上的姓名与号码重复,查清事实解决问题的法律职责在公安机关,希望派出所能履行职责。
  修保说,“公安机关有义务核实辖区居民是否有犯罪记录,若确认居民无犯罪记录,公安部门的电脑里却记录该居民有前科,登记信息的派出所应当迅速纠正错误,而不该因一件小事让居民跑来跑去。”
  |派出所|需到大庆市撤销犯罪记录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乌拉街派出所所长李英,李所长称,“王忠华没有犯过强奸罪,但是全国联网的信息库,在咱们这撤销不了,王忠华必须得上大庆市,如果出错也是大庆公安局出的错。”记者询问2007年全国公安信息联网,派出所在录入王忠华信息时是否存在没有仔细核实情况就把他“有前科”录入进去。李英表示,绝对不存在此事,因为公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是一个信息库,这个库里不会显示任何人有犯罪记录,因为属于个人隐私。这件事他们正在积极协调,已经上报给龙潭公安分局,同时也和大庆市公安局取得联系。
  |公安局|将再次发函协调此事
  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公安分局刘副局长说,信息是怎么出错的,必须得找办案人才能搞清,原则上是谁上传记录谁负责,谁有权撤销,乌拉街派出所没有这个权限。
  “此事和乌拉街派出所一点都没有关系,为了对居民负责,我们一直在积极协调此事,帮助王忠华联系大庆警方,可是现在一直没有音讯,我们准备再发一个函给大庆警方,争取尽快解决。”刘副局长强调。
  截至发稿时,记者一直未联系到大庆市公安局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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