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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被公安工作人员打拉!!

受害者被公安工作人员打拉!!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普通公民。我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彭正源网吧的网管。我在2008年5月18日经常上班的时候被几个流氓打了。我的头被打伤了,牙齿也被打碎了,我立刻去本地派出所报警了,他们一直不理,到2008年5月19日我再次去了派出所,工作人员还是不理我,我终于找到了打我人的父亲,他就是哪个派出所上班的,19号下午我去找他爸爸,他不肯儿子打我的事,还动手打我。   他儿子打我当天的网吧视频检控器上明显的存在打我的视频文件。
他知道有证据以后想把文件删掉,我不肯开网吧的门。所以他打我一把掌轰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就是这样吗?如果国家由法律来办事的话,把这件事由法律来解决。

[ 本帖最后由 539962671 于 2008-5-19 20:06 编辑 ]
找地方督察投诉,会得到解决的.
为了明天.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竟然知法犯法,确实可恨。你有证据而且要保护好这些证据,他打你是侵害你的人身权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起诉。要求他们公开道歉并支付医疗费和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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