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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是2008年12月26日被天河区公安局拘捕的,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已于2009年12月5日就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但至今一年多了,但一审判决仍未作出。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羁押30天以上必须报批捕,否则就要放人。检察院审查起诉超过30天以上只有15天延期,到期必须起诉。我国刑事案件的审限是:刑诉法第168条、第126条、第122条对一审公诉案件的审理作了时间上的限制和规定,即法院应在公诉案件受理后的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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