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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黑老大”杨祖昆被判14年 19团伙成员获刑

昆阳“黑老大”杨祖昆被判14年 19团伙成员获刑

公判大会现场,吸引了许多群众前来旁听 记者张玉杰/摄

  “黑老大”杨祖昆获刑14年
  他的“打手”江浩被判刑16年其余17名团伙成员也受到了惩罚
  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以杨祖昆、江浩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曾扬言,要“控制晋宁昆阳的所有娱乐场所”。这个涉黑团伙在去年四五月间露头不久,便被警方一举端掉。昨天,晋宁县召开打黑除恶公判大会,晋宁县人民法院对杨祖昆等涉黑犯罪团伙案件的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黑帮老大”逞凶狂
  15岁时,江浩就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入狱5年。2009年,20岁的江浩出狱后“东山再起”,非但不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他带着一伙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四处收“保护费”。这一年,江浩在晋宁县城混出了名气,在昆阳旧寨村委会友谊村开设赌场的杨祖昆专门请江浩看场子,到矿山偷盗磷矿石。
  2010年四五月间,杨祖昆的赌场被端了。他开始与江浩纠集在一起,组织一些刑满释放人员、缓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杨祖昆、江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晋宁县城,他们多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还扬言要控制昆阳所有娱乐场所。
  2010年8月1日晚,杨祖昆等人带着一伙“兄弟”到一家酒吧收取保护费时,被警方抓获。
  审讯时,杨祖昆始终否认自己所做的坏事,而江浩也不承认自己的“领导”地位,说自己和杨祖昆仅仅是“有合作的朋友关系”。但是,二人手下的众多“小弟”已经坦白交代了团伙犯下的种种罪行:
  杨祖昆、江浩团伙成员经常随身携带凶器,寻衅滋事。查实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就有4起,5人因此受伤;他们时常聚众斗殴,还搞敲诈勒索。2009年9月,江浩等人在昆阳一家网吧利用软件破IP地址,导致网吧不能正常计费。无奈,网吧老板同意每个月交800元的“保护费”;2010年4月29日晚,杨祖昆在昆阳某KTV包房内猥亵一名女子,女子的两位朋友上前阻止,遭到暴打;2010年7月30日,杨祖昆和江浩组织20多人到一家娱乐会所,扰乱表演活动,逼得该会所提前关门……
  19名团伙成员获刑
  今年1月11日,晋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祖昆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等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该案件涉及3名未成年被告,法院没有公开开庭审理。
  昨天,恰逢昆阳赶集的日子,晋宁县人民法院在郑和文化广场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上千名晋宁居民赶来旁听宣判,把郑和文化广场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为确保公开宣判的顺利进行,晋宁县公安局还出动了200多警力。现场还有消防车待命,确保安全。
  杨祖昆和江浩的落网大快人心。去年9月,团伙成员指认现场的时候,曾经受害的商户们沿街燃放鞭炮,以示庆贺。团伙主要成员落网以后,晋宁老百姓把该团伙的恶行编写成顺口溜,通过手机短信传播。其中一条这样写道:“北山来个小瘪三,带着一群小混蛋。欺男霸女搞强奸,吃喝嫖赌一锅端。收点费用拉旗杆,扬言要把昆阳占。当个老大说了算,黑白两道不敢言……”
  “被告人杨祖昆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判决宣读完毕,杨祖昆的亲属落泪了。
  该团伙中,数罪并罚以后执行期限最长的是“二把手”江浩。他不仅在团伙中充当“打手”的角色,而且属于累犯。数罪并罚,江浩获刑16年。
  团伙中其余17名成员,也分别获刑8个月到9年零6个月不等。
  新闻背景
  晋宁去年破获刑事案件931件
  昨天下午举行的公判大会上,晋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赵勇宣布: 2010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晋宁全县共破获刑事案件931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4061人,现已逮捕261人,收教18人,强戒76人,社区康复、戒毒183人,警告3072人,罚款10183人,拘留205人,其他处理63人;共抓获上网逃犯93人,其中:2010年上网逃犯82人,历年来上网逃犯11人。2010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县检察院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8件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162件36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案件129件26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162件325人,审查后向县法院提起公诉141件277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8件48人;受理控告申诉76件,民事行政申诉25件。2010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县法院新收诉讼案件1756件,旧存218件,共收案1974件,其中民事案件1706件,刑事案件231件,行政及行政非诉案件37件;共审结1798件。
  记者刘玲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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