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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之妻利用丈夫权力受贿 凭他人资助无本开店

官员之妻利用丈夫权力受贿 凭他人资助无本开店

●贪婪者说

  “没有管好妻子是我人生一大败笔。教育和管理妻子方面的问题,总结起来有三个:一是出于对妻子的感激和高度信任,家中的大事小情特别是钱的问题都由妻子统筹安排;二是片面迁就妻子,是非不分;三是管住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特别是在2003年,我生了一场大病后,认为自己升迁无望,仕途上已封顶。病好后,有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觉得要给妻儿老小一个稳妥的交代,对于送上门来的钱来者不拒。”

  王文利

  “贪欲是魔鬼。作为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家属,我理应严格要求自己,当好廉内助,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我没有把握好自己,迷失了方向,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老王。”张淑云

  俗话说,清官有个贤内助,赃官有个贪媳妇。官太太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虽然没有直接的权力,但是因为在家庭中的地位,往往对当官的丈夫有着特殊影响。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某县,就有这么一个官太太,她凭着丈夫的权势无本开店,赚了个盆满钵满,最后和丈夫一起领刑。

  服刑已经半年了,连云港市某县原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文利和妻子张淑云回首往事,懊悔不已。

  判决书显示,张淑云名下不仅拥有超市、酒店、洗浴中心、制衣厂、足疗中心等诸多实体,还有一帮特殊的“合伙人”。这些林林总总的“合伙人”,却从未在她手中领过一分钱的分红。

  从一名仅有高中文化的农村妇女,一步步成为声名显赫的女强人,最后沦落为阶下囚,张淑云体验了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

  官太太悟到致富新路

  张淑云出生在苏北一个农村,父亲是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党员,母亲是地道的农村妇女。识字不多的父亲深知读书的重要性,省吃俭用供张淑云姊妹6人上学。张淑云自小就很懂事,在校读书期间成绩优秀。1976年,高中毕业的张淑云进入镇供销社当了一名营业员,成为众多乡邻羡慕的“工作人”。就在她憧憬着美好未来时,有一个人让她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改变。

  这个人就是王文利。张淑云和王文利通过“相亲”认识。阳光帅气、谈吐风趣的王文利很快就捕获了她的芳心。同年二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王文利祖上世代贫农,根正苗红,这样的背景在那个特殊的年代相当宝贵。翻开他的个人履历表,每一页都是一段辉煌的经历:1977年,成绩优异的他被乡里推荐到徐州师范学院学习;1980年学业有成的他被分配到人民解放军某基建工程技术学校任教员、训练部参谋,受过奖立过功;1982年,转业回乡,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官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副主任等职。“一帆风顺,步步升迁”成了王文利的个人标签。

  2001年,王文利担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建、土地、交通等炙手可热的重要部门,许多开发商都期望利用王文利手中的权力“分一杯羹”。一些熟谙关系学的人便打起了张淑云的主意。

  这时候的张淑云早已不在供销社当营业员了。通过王文利的关系,她调到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工作。丈夫的官帽越戴越大,自己也成了国家公职人员,张淑云渐渐飘飘然起来。她还结识了一群官太太,开始变得爱慕虚荣。听着官太太们谈论房子、车子、票子,张淑云觉得丈夫和自己简直像生活在上个世纪。张淑云渴望自己的一双儿女也能像其他当官子女一样到国外闯一闯,为她脸上增光。可是,这需要一大笔钱,从哪里能弄到更多的钱呢?

  苦思冥想后,张淑云悟到一条致富“新路”:何不趁着丈夫在位之时,狠狠“捞”上一把!

  无本开店全凭他人资助

  有本钱赚钱,不稀奇;无本钱偏能发大财,这好比没有学问而能教书,那就是“艺术”了。“艺术”的魅力通常会让人如痴如醉。

  县广电局楼下有一家饭店生意很红火。每当张淑云从那儿经过时,总是艳羡不已。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得知饭店是一名叫张鹏的开发商投资的,而张鹏平日里也有求于王文利。张淑云果断来到张鹏的办公室,主动介绍自己的身份并表明希望承租该饭店。张鹏虽然万分舍不得,但是担心得罪了副县长夫人,还是答应了。

  张淑云承租该饭店后,饭店生意延续了以往的红火。王文利一开始很注意自身形象,从不过问该饭店的生意,也不去消费,就连本单位的招待也放在其他地方。但是当他看到自家账上日进斗金时,便开始积极为饭店拉拢客源。一些本单位的招待和他人的宴请都一律带到饭店消费。一批开发商、建筑商纷至沓来,成为张淑云饭店的座上宾。

  有一次,王文利安排所分管的各部门负责人到该饭店就餐,其中一名部门负责人要了一包香烟,打开后发现烟已经变质发霉,便发火要喊老板理论,同桌的人暗暗扯他衣服让他别吱声,并悄声告诉他该店背景,该负责人一听,不由出了身冷汗。

  从商过程中,一名叫刘聪展的开发商进入了张淑云的视野。刘聪展与张淑云原是同事,关系不错。深谙世道的他早就打起了张淑云的主意。2001年,刘聪展成立了一家规模不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频繁与张淑云接触,在张淑云经营的场所一掷千金,由此博得了张淑云的好感。

  时机成熟后,经张淑云介绍,刘聪展和王文利结识并成为朋友。在随后的多宗土地征购中,通过王文利出面协调,刘聪展得以顺利购置地块。

  结识王文利后,刘聪展真可谓是抱到了一条“大腿”,很快便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老板成为一名房产大亨。张淑云见状,觉得自己是刘聪展的“福星”,刘聪展在需要帮忙或逢年过节对其“孝敬”是理所应当的。但她并不仅仅满足于此,而是开始主动向刘聪展要钱。刘聪展成了张淑云的个人银行,随要随取。

  2003年,刘聪展得到王文利的帮忙更改一个建筑规划后,提出送两间门面房和一块别墅空地作为回报。张淑云欣然和刘聪展签订了合同。事也凑巧,当时该县县委书记正被司法机关查办,社会上有对张不利的传闻。慑于法威,张淑云撕毁了合同。到嘴的肥肉岂能这么丢了?2005年,张淑云告诉王文利,他们住的老县委常委宿舍楼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刘聪展,刘聪展已支付了房款。但事隔不久,张淑云又告诉王文利,房子不打算过户给刘聪展了,并说:“刘绝对不会向我们要的。”她还找到刘聪展,让他支付了饭店的10万元租金。就这样,2001年以来,张淑云先后以各种手段从刘聪展处拿了100余万元,一部分直接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一部分投在经营实体中,算是两人合伙。

  与此同时,张淑云的生意也越做越大,陆续开办了超市、万盛园饭店、洗浴中心、洁心制衣厂、水云天大酒店、足疗中心等经营实体。随着受贿次数的增多,张淑云的胆量也逐渐豪壮了起来,开始明目张胆地要求开发商给予一些好处:如超市货架款是张淑云要求开发商刘某支付的;洗浴中心租金10万元和购置制衣厂设备20万元是开发商朱某垫付的;足疗店开张,张淑云要求刘某投资3万元,卢某投资3万元,吕某投资2万元……所有的资金,张淑云既无分红,也无退还打算。

  2001年,张淑云的超市因经营不善关门,她强行将滞销货物分摊给几家开发商,并如数收回了货款。洗浴中心开张后,她以入股为名,邀请几名开发商投资入股,并印制了一批洗浴卡,兜售给众开发商,浴场开了半年,又因经营不善关门,开发商的钱自然打了水漂。

  以出国为名免费兑美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不无道理。王文利耳濡目染张淑云的种种敛财手段,也逐渐变得贪婪起来。

  2002年初,江苏省人事厅、外经贸厅组织各市相关人员参加美国的人才招聘洽谈会,县委决定让时任常务副县长的王文利参加。得知这一消息后,王文利夫妇又打起了“小九九”。

  张淑云对刘聪展说:“你在外面认识的人多,你大哥要出国了,能不能帮忙兑点美元?”刘聪展二话没说,拿出2.5万元人民币,请银行的朋友兑换了3000元美金,并亲手交给了张淑云。张淑云欣然笑纳,对支付兑换金一事绝口不提。

  在妻子的影响下,王文利也喜欢拿“出国”说事。开发商卢孔林,曾在俄罗斯经商数年,积攒了一些资金到该县投资。一天,他意外接到了王文利的电话:“县里安排我去美国考察,你有没有美元可以兑换一些?”想到项目开发正处于关键时期,卢孔林受宠若惊连忙答应。当晚,卢孔林来到王文利家,临走时,拿出装有1万元美金的信封交给了王文利。王文利客套一番后收下,没有提及兑换一事。卢孔林当然心知肚明:这钱出去了,咋能要回来?之后,卢孔林开发项目得到了王文利的“垂青”。

  2005年5月,张淑云买了开发商黄骏四间临街门面准备开酒店。付完10万元定金后,张淑云被黄骏催着支付首付。张淑云破例让从不掌经济大权的王文利“给个主意”。在张淑云多次催促下,王文利再一次想到了卢孔林,又以借钱为名从卢孔林处拿了10万元人民币。当办案人员问及此事时,王文利还佯装羞愧地说:“唉,这笔钱我忘了还,怪不得卢孔林现在对我没有以前热情了。”

  亲戚求办事也要拔毛

  张淑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只要她参与的,都要狠赚上一笔。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对张淑云的贪得无厌印象深刻。

  张淑云曾经抱养了一个女孩,一直由姐姐张淑琴代为抚养。张淑琴抚养孩子一直到成年,付出了许多辛劳。后来,张淑云的儿子婚后生了一个女孩,重男轻女的她让姐姐张淑琴将孙女带到南京代为抚养。对这样的姐姐,张淑云还要从其身上“赚一笔”。

  张淑琴儿子和张淑云儿子同在南京买房,两家一同装修,装修由张淑云找人负责。竣工后,包工头向张淑云汇报两家装修一共花了10余万元。张淑云听后,故意加重语气追问了一句:“怎么这么少?”精明的包工头马上改口又多说了1.5万元。对亲姐妹尚且如此,张淑云之贪可见一斑。

  张淑云的娘家侄儿方体忠在某乡镇工作,媳妇带着女儿在县城生活,女儿身体也一直不好,方体忠想调回县城工作,但愿望一直没有实现。由此,方体忠想到了姑奶张淑云,多次请其跟王文利“说说”。一次张淑云告诉方体忠:“你姑爹已跟局领导打过招呼了,领导对你印象不错,有机会一定会考虑你的。”为了尽快进城,方体忠塞给了张淑云一张5万元的存单。张淑云回家后将此事告诉王文利,王文利只淡淡地回了一句:“那收着呗。”

  王文利的妹妹幼年体质不佳,王家父母便和邻居高家商量,按照当地“冲喜”的习俗,将身体健康的高家女儿过继给王家图个吉利。因王文利排行老二,高某便称王文利为“二哥”。2007年,高某儿子即将大学毕业,她央求“二哥”帮忙找工作。张淑云知道王文利答应后很是不满,令其先将其侄女张某安排后再帮高某。多日听不到回音的高某带着私下积攒的5万元钱找到王文利,想“请二哥帮忙活动活动”。

  收下5万元之后,王文利了解到某单位需要高某儿子所学专业的人员,便请人事局将高某儿子所学专业纳入当年申报计划。此后的工作自然不需王文利操心,高某儿子被该单位录用。为答谢王文利,高某又奉上5万元。而高某儿子的月薪仅千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文利于1996年至2009年2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其妻张淑云,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利,共同受贿人民币44.7万余元,美金1万元,单独受贿人民币72.3万元,美金0.3万元。

  2010年8月20日,王文利被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张淑云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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