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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村干部该千刀万剐************************

这样的村干部该千刀万剐************************

我们是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永义村村民,现将我村党支部书记曹其存个人问题如实写给大家评评理,讨个公道。曹其存现年44岁,05年通过某种渠道就任永义村当家人,后又入党。
       我村现有人口1460人,占地面积1860亩,无工厂无企业,绝大多数村民以土地为生,属贫困村。
         
      一、非法盗采国家明令禁止的“铁矿”破坏耕地,毁灭国有公益林,破坏环境,搭车收费,谋取私利。
         05年曹其存经其姐夫张瑞芳联系皮某,在没有取得任何部门批准,没有任何证照许可下,非法开采含铁量极少的铁砂,为蒙蔽上级查处,对抗政策,将开采区域挂名为“兴建蓄水池”,将洗选区所占林地不按国家新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加以保护,而是让其兄长曹其怀充当人头公司承包,由铁矿投资者出资,因曹其存暗箱操作,村民竞标人没有标到,而其兄曹其怀却分文未出签订了承包合同。为他能占用林地铺平道路,投资方将8%作为村里分红,将营业额的2%归曹其存个人干股,两年多开采期,营业额数目惊人,这2%不算自明,8%又去了哪里?开采期间,铁矿主管人皮某给曹其存个人合计二十八万八千元,老板成某更是出手大方。第二家开采老板王某对村民公开宣称,每年支村委会20万土地费,当然不会少了个人好处费。这些款项去向不明。
        开采地区道路直接造成我村120余亩可耕地报废,废料场地100余亩,山林、山地、沙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致1600余棵比共和国年长的国有公益林,柏树消失。1600余棵柏树我村90%的村民对栽培没有记忆,毁灭在曹其存之手,历史不能倒退,但毁林人是历史的罪人不容置疑,人民群众痛心谴责,为陪伴村民生长的柏树惋惜,难道《林业法》对永义村无效。因开采铁矿造成村民土地纠纷不断,黑地、关系地、人情地、顶账地、掺杂不齐,画地为牢者盛行,村民间矛盾频出,不和谐因素升级。曹其存用承诺的谎言给村民做工作,以便为大肆开采提供方便。失去土地的村民如今没有补偿,他用调地的方式把这个谋取私利的宝地变成村民共同背负的不毛之地。如三队朱绪芬承诺补偿款每家2500元,而铁矿已下马,(至今7500元)成了村民共同债务。给集体积累了大量债务,损毁土地120余亩,按每亩产值1000元计算,每年损失120余万元,永不可复耕,这个长远算去他什么罪行。
        “这个铁矿”纯属一个假公济私的项目,一个贪污受贿的湿床,强行的掠夺,给集体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都归宿于曹其存个人行为。
        修建富华路由我村通过曹其存令村干部入户集资,每户200元,只有少部分交纳,此路段为交通局出资建设,而这部分户所交款项不知去向,对上虚报隐瞒,这是09年春季。以清淤为名将村河塘沙料,卖给当地水泥厂作为原料而不是真正清淤扩容。
     二、不顾民生,背弃群众
        自曹其存上任以来,我村400亩水浇地变成靠天吃饭的运气田,两眼深井待修,党员群众多次反映,而他不闻不问,不解决浇地问题,致亩产值直线下降,如果能旱涝保收,按每亩年增产200元计算,进十万元的增收毁在他手里。他没把国家的粮食安全、村民的温饱纳入他的工作范围。现又借社区改造,搭车截留集体耕地,180余亩并不征得村民同意强行截留,并不说明用途,修建公路征地,不给村民补偿,不片得村民同意,不与群众沟通采用夜间施工,大批青苗被毁,占地村民不但得不到补偿,而今失去的土地没有调整。
       曹其存上任以来,从没处理一件集地民所思、所想,对集体有益事件,声称群众不服是死路一条,调低过程中,揪集闲散人员对群众威胁,10月初因我村村民耕种自家承包田影响大局为由将其殴打,黑社会性质初露矛头,他的行为彻底背弃了群众,然而我村猪羊啃青大羊群盛行,村民便忙于采收,村民愤无奈,群众实在难以理解他是干什么的?
      以上他的罪行都有证据,破坏的耕地都在,天理何在?真的这样无法无天了吗?任他逍遥法外?向上级部门反映因官官相护至此得不到解决,我们只有用这种方式把他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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