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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王润龙等

关于举报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王润龙等

关于举报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王润龙等
违纪违法行为的请求

王润龙,男,系辽宁省东港市公安局民警,党委成员。
一、2005年1月25日(农历2004年末)办理宫绍洪等人一案中                                          
1、非法扣押近70万财物没有扣押手续,且掠窃严重,致使工商局受理移交时拒收,至今全部扣押的财物没有返还,也没有说明不返还的理由。
2、涉及多人随身财物没有扣押手续,且至今未返还。
3、非法扣押的存款卡至今没有返还,余额不清。
4、非法窃取滞纳金近30万元。
二、2005年6月5日办理宫绍洪等3人劳动教养一案中
全部扣押财物没有扣押手续,且至今未作处理。
以上两次违法犯法事实,请调查宫绍洪本人,请调查于永香、王淑娟、宫绍英等人,以及工商局对此案的处理决定。王润龙等人的违纪违法事实,有东港市工商局处理此案的仲裁决定佐证,有东港市工商局2005年的记账为证,有银行卡的支取账为证。
三、2006年11月26日办理宫绍洪等7人刑事一案中
1、多笔巨额钱款没有扣押手续。
2、多人随身财物没有扣押手续,且至今未作处理。
3、全部扣押财物、全部没收财物至今当事人不清楚,当事人家属不清楚,参案人员不清楚。
以上,请调查涉案的7位当事人宫绍洪、王淑娟、于永香、于永芳、宫绍英等,调查当事人家属,调查东港市公安局涉案民警,调查东港市人民法院。
四、2007年8月中旬办案取证过程中
王润龙等4人(有曹某、吕某等,具体姓名不详)开车强行带着康雅娟(女,56岁,住抚顺新宾县南杂木镇),从新宾县到沈阳站北邮政储蓄所,将康雅娟邮政储蓄卡中现金21万多元转到吕的个人账户上,并告诉当事人“这笔款在新宾县就不用交代了”。没有扣押手续,至今未作处理。
此事实请调查康雅娟本人。

为此,我们特提出以下请求:
请东港市公安局王润龙等将以上4次办案中非法扣押的钱款数额、存款卡数量及款额,非法扣押的全部物品名称及数量,没收收缴的所有财物,一一列出书面清单,给当事人、给当事人家属一个清楚明白。
恳请保护当事人及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要求坚决查清王润龙等执法犯法、中饱私囊、公报私仇、打击报复的犯罪事实,依法严惩。

举报人电话 13718326348

                                    年  7月    日


注:宫绍洪现在沈阳第一监狱服刑,于永香、王淑娟、于永芳、宫绍英现在辽宁女子监狱服刑,康雅娟现住抚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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