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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拿工友花生遭殴打后持刀扎死对方

男子偷拿工友花生遭殴打后持刀扎死对方

40岁的河北男子宋某酒后偷拿了工友的一袋煮花生,遭到两工友殴打。随后,宋某买了两把菜刀返回现场。他再次与两名工友发生争执,持刀扎死二人。昨天,北京市一中院开审此案,宋某出庭受审(如图)。
自称买两把刀为防身

据检方指控,2010年7月10日12时,被告人宋某在本市大兴区黄村镇红楼东巷西口路北侧,因琐事与陈某、杨某发生争执并被陈、杨二人殴打,后宋某持购买的两把菜刀砍击二人,致使二人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宋某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在庭审中,被告人宋某交代说,他与两名被害人在一起干活,以前没有什么矛盾。案发当日中午,他曾与杨某一同喝酒,酒后同乡再叫他出去喝酒时,他趁杨某睡觉,就顺手拿走了杨某买的一袋煮花生。没想到,杨某没睡着,看到了他偷拿煮花生的举动。“杨某质问我为什么偷他的花生,还动手打了我。”宋某说,杨某、陈某两人为此小事殴打他,当时,他靠着墙,两人把他往墙上磕,他没有言声,只是抱着头、捂着脸。后来,两人让他“滚”,他才得以脱身。

在第一次挨打后,宋某去市场买了两把菜刀和三瓶白酒,返回现场。“我买菜刀,是为了防身。”宋某说,自己买白酒是想向杨某、陈某道歉。不料,杨某、陈某与他再次起了争执。宋某说,他先对杨某、陈某说了“对不起”,就独自到一边喝酒,可是,两人还打他,他才抽出刀,划了几下。宋某说,自己喝了酒,记不清砍了两名被害人什么部位,也说不清砍了几刀。

目击者证明其追着人砍


作为刑事附带原告人之一,杨某的一个姐姐当庭质问宋某说:“我兄弟死了,你怎么说都行,你说他打了你,是实话吗?”宋某低头不语。杨某的这位姐姐对法官说:“他(宋某)说谎话。”

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多名证人证言。有多名现场目击证人证实说,宋某先持刀砍了杨某,然后砍了陈某,陈某跑了,撞上树倒了,宋某追过去又砍了陈某。当两名被害人都倒在了血泊中,被告人宋某举刀砍了自己的脖子和手腕。“说实在话,我也不想活了。”宋某这样解释自己的“自杀”行为。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对宋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两名死者的家人向宋某提出70余万元民事索赔。宋某表示:“我愿意赔偿,但自己拿不出钱。”法庭将择日宣判。

晨报记者 武新/文

郝笑天/摄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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