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单位、如此处罚,我该怎么办?求助!急!急!
本人在一国营单位是电焊工(中级)已工作十年,一直勤勤恳恳,也没犯过什么错误。今年在驻外项目部施工,于8月15日晚5点左右喝多拉酒,由于今年以来在工作以及家庭生活方面压力很大,心情不快。不知受啦何刺激,一时头脑发热,情绪难以控制,将本单位院里养的一条狗杀死。我也被咬伤,并与当晚回家治疗。酒醒之后,我也后悔当初的一时冲动和过激行为,并找领导沟通,解释,并保证吸取这次教训、以后控制饮酒。在此时单位已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理,我也表示接受。可此事并未结束,说过两天就让我上班,可是过两天我等到的消息出乎我得意料,人事关系开到处劳资部门,八月份的效益工资一分没有,罚款1000一分不少,待岗期间没有工资,九月份分给各职工的土豆白菜也没有。我是单职工,妻子无业在家照顾已四岁的孩子。我多次到单位要求上班,都未解决,后于9月11日我又去找,这次将我分到驻沈阳项目部,井下掘进工。如此单位、如此处罚,我该怎么办?求助!急!急!我在等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