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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上海出生证一经打印姓名不作更改

4月1日起上海出生证一经打印姓名不作更改

东方网2月26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上海市卫生局昨天颁布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称,新生儿父母在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需确定新生儿的姓名,并按照目前户籍登记规定,新生儿可以随父姓或随母姓。《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作更改。

据介绍,时下有部分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的起名太过随意,名字已在《出生医学证明》上填写完后,还常有人要求更改。更有甚者,起名一会儿要求随父姓一会儿又要求随母姓,意见不能统一。为此,市卫生局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里明确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由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市卫生局指定的机构签发,并由签发机构指导产妇及其家属按项目填写《申领须知》,确定新生儿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再更改,并由新生儿父母双方签字确认。


新生儿父母姓名、“身份证号”必须按照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填写,新生儿父母“年龄”按照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真实年龄填写。如果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父母双方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新生儿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市卫生局同时规定,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不得收取工本费,而且严禁变相收费。《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作者:朱国荣

(本文来源:东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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