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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板要求我归还购买个人部分社保的钱有法律依据吗

请问老板要求我归还购买个人部分社保的钱有法律依据吗

老板跟我约定的、最后到手的工资是每月1100元(签了劳动合同)。今年一月老板借口试用期不合格把我解雇,他知道我申请劳动仲裁的事后口口声声说没有从1100元里面扣除个人部分的社保,购买个人部分社保的钱是他帮员工出的,要我归还购买个人部分社保的钱。
   既然没有从1100元里面扣除个人部分社保的钱,这1100元劳动仲裁部门会视为税后、扣除个人和公司部分社保后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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