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规避还是阻断还是什么?
2008/9/19日。早上我有一部笔记本电脑和手机被盗,还有一同事也有一些损失。其原因是由于同房间的一位舍友在9/18/晚上上通宵,早上回来时没有锁门,造成的。我所丢物品价值,笔记本价值1460元使用了18天,(我买的是二手机子)手机是2007/9/26/使用不到一年。 手机的购买价格是990元。我自己合价2000元~!报警后小偷没有抓到,警察说找到的机会为零,我能否要求其责任人赔偿我所有或部分损失。(他自己也承认自己没有锁门)
既然找不到了,那么我就想其它的解决途径。于是我就去了法院,想请有关部门给个调解。但法院说我们这里是不能调解的,要么你找律师起诉。还说你等警察破案后找小偷赔呀!他是不能给你赔的。我不服!就去了刑侦大队,但给的结果是,我们只能给你个接案证明。那我拿着这个证明还是不能去起诉哈~我感觉社会黑暗!共党腐败~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