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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8人申领14部POS机套现5.6亿

武汉8人申领14部POS机套现5.6亿


制图/晶晶
[核心提示]
武汉晚报消息(通讯员 龚轩 记者 刘丰) 昨日,省公安厅披露2010年全省经侦十大精品案件。武汉曾伟庄非法制造发票案,龚志超等人非法经营案等10件大要案件入选。据统计,2010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共破案2351起,挽回经济损失10.33亿元,同比上升4.54%、83.81%。
昨日召开的全省经侦工作会议透露,2006年以来,湖北省经侦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19次全省性专项行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285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520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多亿元,避免经济损失、税款流失400多亿元。
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龚志超、贺炜等8名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武汉市江汉区强捷家用电器经营部、武汉市硚口区爱德家用电器经营部等单位的名义,从两家银行申领到14部POS机,在武汉市江岸区合作路畅达广场、武汉市洪山区广埠屯资讯广场及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557号中山广场等地,利用信用卡在无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大肆非法套现,并按套现金额的0.5%至1%收取手续费,截至案发,套现资金数额共计约5.6亿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
8人组建起3个
“取现网点”
犯罪嫌疑人龚志超、贺炜等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于2010年8月27日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是我省近年来发生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犯罪时间最长的一起利用银行POS机大肆套现的非法经营案件,一举捣毁专门从事银行卡非法套现业务窝点3个,涉案金额约5.6亿元,查获用于套现的POS机8台,银行卡88张,追缴赃款100余万元。公安部经侦局于2010年3月16日向省厅发来贺电。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月至10月,在全国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2010年3月,市公安局经侦处接群众举报称:2009年年初至今,洪山区广埠屯资讯广场5楼手机区一商铺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日均套现100万元左右,总额过亿元,利润每天10000元,主要持交行和中信银行POS机作案,线索还举报了江岸区合作路畅达广场、江汉区解放大道557号中山广场也有人利用银行POS机大肆套现作案。
主犯虽“插翅”
但是难起飞
在银联机构协助下,侦查专班迅速对举报线索涉及的3个地点分头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多家银行100余账户的账务资料,查出了几台可疑银行POS机的商户名称。其中在广埠屯资讯广场5楼手机区的POS机商户名称为武汉市硚口区宏达纽扣经营部,在短短几个月内,这台POS机刷卡交易总额超过1亿元。
随着侦查的快速深入,时机逐步成熟,侦查专班决定于3月9日收网,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2010年3月9日中午,专班民警在洪山区广埠屯资讯广场5楼抓获犯罪嫌疑人魏威、徐福和,现场搜查中,从现场柜台下一隐秘处搜出作案的银行POS机一台,当晚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韦、徐飞、周明、朱苑莉在江岸区沿江大道好时酒店被警方抓获。
2010年3月23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在重庆——武汉CZ3437航班上将主犯龚志超抓获。龚志超最初只承认自己是“放码人”(借款给别人的人),其他利用银行POS机作案套现的事情他都不知道,侦查员就犯罪的每个环节,步步为营,缓步推进,先外围再核心,逐个突破,彻底打消其妄图逃避法律责任的想法,龚志超最终交代了其利用银行POS机大肆套现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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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套现涉罪如何处罚
近年来,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法进行套现的现象不断增多。使用POS机非法套现,会让银行资金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将本来的消费行为变成一种信贷行为。犯罪嫌疑人擅自将信用卡的消费信贷功能改变为现金贷款,实质上是一种欺骗银行的行为,给金融安全带来巨大风险,也容易滋生地下金融活动。


因为无法可依,此前利用POS机套现曾是警方的打击空白。但2009年年底,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利用POS机恶意套现,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 陈辉)
(本文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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