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批
你好!我是宜丰的一名工人,我在一家陶瓷厂做了11个月了,我在9月1号跟公司说要马上走,公司说急辞要扣一个月工资,我就没有急辞,按要求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9月2号我就交了辞职申请,辞职申请表上要有主任'生产办'人事'的人签字.现在主任是9月2号签的,生产办是9月16号签的,而人事是在9月30号签的.我在表上写的是10月1 号离职的,现在时间到了,我去做交接手续,厂里却说9月份后的辞职不能批,不给我做交接,不给我结算工资,要走就要等到二线开工了才可以,
我想去劳动局但现在是国庆没人上班,
我现在从10月 1号没有去上班了 ,事情又没有批,他算我旷工,是合法的吗,?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