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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超市放炸弹获刑七个月

男子谎称超市放炸弹获刑七个月

本报讯  一名男子致电110谎称在超市内安装了定时炸弹。近日,广州中院对袁正庚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袁正庚获刑七个月。

2010年6月6日晚,袁正庚到黄埔区荔联街东区商业城三楼“人人乐超市”购物时盗窃了一双袜子及一包鸡翅,被要求补交货款并另交款1000元。

袁正庚于当晚10时许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谎报自己在东区商业城三楼洗手间天花板安放了定时炸弹。后公安机关将袁正庚抓获归案。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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