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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借钱不还,执行难、现行法律等于虚设,守法公民如何。

赖借钱不还,执行难、现行法律等于虚设,守法公民如何。

杨某开一烟酒门市,说买房、做买卖钱紧,零二年开始至零五年,让我为其陆续转借了三十多万。开始每次都说临时借用,后来说不借新的,原来的还不了。逼我一至为其借了这么多。前边的借条没写还期,后边的约定还期,结果都未还。借款时说,房产门市担保,并说别人欠他几十万,能还我的借款。现在,门市不干了,并说房子离婚给其媳妇,债务归了他,他什么也没有了,只有几十万滞销酒。找其不见,要钱没有。其他人又给我要钱,我还为其挡着利息。因其约定利息为前边的一分五,后边的三分。他都未挡,都是我挡,真是愁死人。离婚日期在借款之后,他媳妇上班,开着工资,他也开着工资。我是开门诊的,当时其哥哥是文卫科长,能管我们,求我为其借款,现在其哥哥也不管文卫了,账更不管了。他们还借了很多人的钱,有的已告到法院,但难拿到钱。他有一处住房,实际上是用我们的钱买的,能否拍买。
  如能定其诈骗,绳之以法,最好。他们故意赖账,难道法律就没法。实际上就是合伙诈骗。  
中国法律应修改,借赖账不还的按抢却罪,一个抢,一个赖。明抢有风险,明赖到没事。诚信社会如何建立,人如何能学好。

国私人借钱,都难还,到什么地方,都没有办法。建立诚信记录,也不顶事。社会、国家、法律都保护赖人,好人寸步难行。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否则,国将不国。

,赖人都不要脸,不良记录也难奈何,特别是骗个人的,更是难要,诉诸于法律,执行难,也等于零。只有判其刑,如同贪污追赃。法律让其倾家荡产,才是上策。法律不是犯罪分子的高压线,而是保护伞。借了款,到期不还,赖二年,法律就不承认,依法就不能要,借款的还承认,代表国家的法律倒不承认,比借账不还的更赖,是法律国家叫人学赖、学坏,赖了国家了,贪污了能要出来,也许还要判刑,赖了个人倒没人管,其实,私产要大于公产。借了钱赖账不还,花天酒地,住好房,不怕法律,倒喊告我去吧,说一套房法律不能买。被骗了的,倾家荡产,告天天不应,告地地不灵。旧时父债子还,欠钱没完。现在是什么,可悲可叹。借钱不还,比抢却更可怕。坏的是人的良心,败坏的是诚信,是社会的基石。
   法律,国家生命之所系。一个中国青年在德国,丢了东西未报案。德国政府不但主动立案,千方百计找到窃贼,又费尽心机找到失主,所花代价,难以数计。理由是以儆效尤,可挽救更多人。我们国家呢。
    借债不还,可按数额量刑,面临牢狱,自然要还钱,诚信日立。
官有移山之力,以国家之力,肯定能为民主事。
维护法律的尊严,就是维护国家的尊严,没有尊严,是很危险的。不能让赖人占光,否则,都要做赖人,法律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的。不  要忘记它的根本作用。
匡扶正义,惩恶扬善。
你是名律师,能否呼吁修改这不合理的法律条文。
杀人偿命,借账还钱,这个底线,不要在突破了,我们的底线,已经不能在低了
日前我所咨询之事,当事人不但赖了我的钱,还赖了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弟弟的钱,也难以执行,这个赖人夫妻二人都是国家工资人员,都开着工资,但却说不够自己花,执行不了钱。家有庭院一处,也难执行,说得让这个人住。唯有我们被骗、被赖的人,没有人管。这是我们的悲哀,是法律的悲哀,也是中国的悲哀。如果能以借款额量刑,这个问题早已解决。希望大家齐呼吁,一定能改变的。

他的钱是藏密不出,现在法律就没有办法。
2004年4 月我父亲到煤矿务工发生意外不幸死亡,煤矿赔偿其家属16万元整。由于当时我(我是死者的长子)不在家,只有我妈妈和弟弟在家。由于当时我还不满18周岁和其他原因,这些赔偿金由我的大伯、四叔和五叔(我父亲兄弟有五人)他三人分别拿存折、我父亲的身份证(由于当时是用我父亲的名字存入银行的)和存折密码。到现在期间我在2005年7月以上学的名义用了1万元和2007年2月我妈妈生病经过多次要求才给1万元让我妈妈看病。现在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他们还以种种原因不让我用这部份钱,我说要建房他们也不让用。此事法院已经判决其三人把剩于财产归还我们。可到现在其三人也没有给我们。法院又一真这么拖着也不给加强执行力度。被告三人也人财产可以执行。其中老四也在家。
要是他们再这样拖着我带着铺盖到法院门口去住了。我家的房子已经出现裂缝了。住着让人是心惊胆膻啊。
现在我家的案件已经交到执行局快一年了,由法院的胡昌武法官接手,到现在一分也没有执行过来,可是法院竟说被告人:翟振江(四叔)、翟振华(大伯)、翟振海(五叔)不给钱,法院也没办法他们。
  大家说说这样的法院要他有什么用!!!!!
你咨询一下主页司法人员,他门可能给你详细解释,不好意思,我实在帮不上忙.
为了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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