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商铺转租4次出现了问题
学校把商铺租给了A,A隔了一半租给了B,B做了一段时间后租给了C,并收了C的转让费,C是把房租直接付给A的,合同从2010/4/16-2011/4/15,在2011年3/2日,C把商铺转给了D,就是我,收了我32000元的转让费, 并收了我2011/3/2-2011/4/15的租金2700元,A与我签了租赁合同,从2011/4/16-2012/4/15,收了我一年的房租,并收了2000元的押金。 昨天3/31突然收到学校的通知,说A欠学校的房租现在找不到人,并且拿出学校和A签订的合同,是从2010/10/21-2011/10/20,合同上规定A不能将此商铺转租,这些都是我刚知道的。 我之前都是不知道这事情的,先请教律师,1)我应该怎么办?万一学校2011/10/20终止了此合同,那我应该找谁要我的损失:32000元的转让费,2011/11/21-2012/4/15的房租,还有我自己的装修等费用。急!2)如果学校和A终止了合同,我有没有优先租赁权。请各位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