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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威是传销,大家不要去做

科士威是传销,大家不要去做

看一个事业是不是传销,主要看分配制度。

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传销的特点通俗地说:1.拉人头 2.入门费 3.复式计酬
传销的"魅力":只注重拉人头,更本不注重产品,人头拉得越多收入就高。
大家看看科士威的分配制度哪一样不符合这些传销特征?
全国正在搞传销的专项治理(2007.7.1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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