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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孩子应不应该享有土地赔偿款

我和孩子应不应该享有土地赔偿款

我老婆是安徽  池州市梅龙镇人。我2001年结婚,孩子出生就在老婆这边上了户口,我2004年将户口从外县迁到老婆这边并分户,我是户主,但我们没有分到土地,2010年我老婆这里大拆迁,我们村得到了一笔土地赔偿款。村民组开会说我老婆是出嫁女,就给我老婆半个人口的土地赔偿款,我和孩子不享有土地赔偿款。我找镇政府领导说现在村民自治,我到法院起诉法院不受理,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们家这个情况,我和孩子应不应该享有土地赔偿款?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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