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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签证延期申请注意事项

B类签证延期申请注意事项

持B-1/B-2签证赴美的外籍人士由于预定商务活动发生变化、所探访亲友的请求或其它原因,在美国需停留时间超过入境时I-94卡(出入境记录卡Arrival/Departure Record,俗称“小白卡”)上批准的时间,且没有意向改变身份(Change of Status)的话,可申请延期居留。USLawChina特将B签证延期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 主动申请
延期不是自动的,需由美国移民局批准。移民局将审核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申请延期的原因等以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2. 递交延期申请的时间
最好在目前的身份到期前至少45天递交延期申请。如果B签证持有人在目前合法的B身份或I-94卡签注时间到期前未能及时递交延期申请,那么在递交延期申请时,须提供未能及时递交申请的相关证明并给予合理解释:
A. 因申请人无法掌控的特殊情况而耽误递交延期申请,如突发急病
B. 延迟的时间长度合理
C. 没有从事违反非移民身份的任何活动,如未经批准在美工作
D. 善意使用非移民签证,即没有移民倾向
E. 并未处于遣返或递解出境的程序中(deportation or removal proceedings)

3. 递交延期申请的材料
除了I-539申请表和相应的规费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A. 说明信,包括:
a. 申请延期的原因
b. 延期只是暂时的,如离境安排证明
c. 不会放弃在海外的工作和居所
B. 财力证明:有足够资金维持延期停留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
C. 有效护照:护照的有效期要足够长,确保在离境前有效。

4. 延期申请的审理时间
一般来说,B签证延期申请的审理时间约为两个半到五个月不等。
具体请查看USLawChina每个月15号左右更新的移民局审理进度表:

5. 延期时间
每次B签证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文章来源于:美国法律联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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