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我们有经济补偿吗?

我们有经济补偿吗?

我们是川煤芙蓉集团下属红卫煤业公司职工。总共和红卫煤业公司签定了三份合同,最后一份2012年5月31曰到期。因2010年4月24日红卫煤业公司所在地红卫煤矿<红卫煤业公司唯一个矿井>发生透水事故导至矿井被水淹无法再恢复生产。所以5月底就被强行输送到离家较远的芙蓉集团下属川南建工公司上班,直至今年4月底红卫煤业公司突然出了个《红卫煤业动态》的一个文件<上面沒得一个公章>把我们移交给川南建工,五险一金和工资由川南建工支付,人员也由川南建工统一管理,<但并未和川南建工签定合同>。红卫公司的理由是红卫煤业公司没得井巷建设的资质,川南建工有井巷建设的资质。请问红卫煤业公司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以及我们能否要求终止合同和要求经济补偿?如何补偿?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