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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贼也有保护伞?

盗车贼也有保护伞?

我于2009年1月1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摩托车被盗,两小时内到刑警队报警。当天下午我自己调查:据当地人提供线索,怀疑是一专业拉家具平板麻木作案。1月2日将这一线索提供给刑警队值班室,1月3日,我又到交警队监控中心查看录象,发现了该三轮麻木15点47分拖着我的摩托车路过三道河路口的前后两个镜头[用麻木拖着可能是用大U型锁锁着无法弄开],可见,盗贼真胆大包天,竟敢光天化日之下将用大锁锁着的摩托车弄上麻木盗走。随后又立即将这一情况提供给刑警队。
     这种专业拉家具的麻木南漳仅30台左右,通过对盗窃本人摩托车的麻木特征的辨认,排除一多半,仅在10台以内,但是该麻木司机当时戴着头盔,无法看清面像。按说这个案子范围如此之小,是很容易侦破的,可是我们南漳警察竟拿这个案子没办法,这么简单的盗窃案都查不到,实在令人痛心。如果我有查家具店销售记录和查移动公司用户档案的权力,我很快就可抓住该贼。我为自己摩托车被盗感到难过,更为公安这种办案作风和办案效率感到难过。一个半月过去了,其间我无数次找刑警队,每次都说“查到了会通知你的”,显得很不耐烦。 可到如今他们都不进行排查,连交警监控中心的录像都没调出来。  
           难道继黑社会.赌场.码庄之后,公安又在当盗车贼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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