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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建设局长是如何建设他家宅院的

瞧,建设局长是如何建设他家宅院的

瞧,建设局长是如何建设他家宅院的
--转发一封弱势群众的举报求助信



关于举报杭州市江干区建设局
副局长李志坚违规违纪行为的公开信




    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朋友们:
    你们好!

    我叫沈雅敏,家住杭州市江干区运新花苑三区6幢2单元902室。我怀着万分无奈和气愤心情,向你们举报杭州市江干区建设局副局长李志坚违规装修、滥用职权、寻衅滋事的违规违纪行为。

    一、违规装修,破坏房屋结构
    2010年6月,我购买到运新花苑三区6幢2单元902室,楼下802室的李志坚在装修过程中,为扩大室内空间,目无党纪国法,公然违反《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其室内承重墙体、梁、柱等承重结构进行违规拆改、变动。一是把阳台、客餐厅的仅有的3根36厘米承重梁,违规拆除掉20厘米;二是将承重梁中仅有的5根粗钢筋,锯掉了3根。
    发现上述情况后, 2010年6月9日,我主动找到李志坚,请他在装修过程中顾及毗邻关系,遵守有关规定,不要破坏房屋整体结构。事后,李志坚不但没有停止操作,反而指使装修公司加快违规装修进度,继续拆改、变动房屋承重结构,致使房屋使用荷载增加。之后,我数次找到李志坚,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装修,均无果。
    李志坚的违规装修行为,严重违反了《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十二条“房屋装修应当保障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使用安全”和第十四条第一款 “禁止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的规定,严重破坏了房屋整体结构的安全,给毗连房屋和整幢24层住宅大楼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

   二、捏造事实,威胁恐吓他人
    2010年9月2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以“楼下业主说你家敲了承重墙”为由,到我家核查装修情况,经全面检查,并无违规装修行为后,物业工作人员要求我陪同一起到802室李志坚家里核对事实。当李志坚看到我与物业工作人员后,不分青红皂白,指着我鼻子大声说:“你没有资格到我家来,我老实告诉你,你们是弄不过我的,小心我总有一天让你开不了口。”并打电话叫她老婆说:“你快过来,你们女人对女人,好好收拾她。”此时,暴跳如雷的李志坚,全然不顾党员干部形象,揪住物业工作人员的衣领,说道:“关你妈的屁事,你那么要事情! 如果再多嘴多舌,老子马上叫你打包滚蛋,你信不信?”物业工作人员向他表示下次再也不敢多言时,李志坚才将物业工作人员推开。
    李志坚身为江干区建设局副局长,理应自觉遵守规定,查处和监督全区房屋装修的违章行为,反而却成了违反规定、无视纪律的始作俑者。在他的恶劣影响下,小区内部分住户也纷纷效仿其做法,对各自房屋进行不同程度的违规装修。此时的李志坚还扬言:“谁敢管老子”。无形中助长了这种置国家规定于不顾,无视有关规定的违规装修行为。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李志坚理应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然而他,无视党纪国法,带头违规装修,捏造事实、威胁恐吓他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试问,这样的领导干部,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吗?老百姓能拥护吗?

    三、寻衅滋事,破坏邻里团结
    2011年2月23日上午,我家男业主在打扫卫生擦窗户玻璃时,不慎将水滴到楼下李志坚家敞开着的窗户上,李志坚小题大做的叫来物业工作人员,并编造说我们把水倒到他家地板上。我们向物业工作人员解释之后,物业的工作人员离开后,李志坚又打电话给110民警,继续编造说我们泼水到他家地板,满地是水。经向民警细致解释后,事态得以平息。

    四、对鉴定检测报告的异议
    2010年6月10日,我分别向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江干区房屋管理部门反映此事,要求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后得知,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江干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调查处理此事,江干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安全鉴定。
2010年11月11日,我收到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事务管理中心作出的:对杭州市江干区运新花苑三区6幢2单元802室客厅承重墙、梁、柱违规装修的鉴定检测报告(杭房安综字〔2010〕第0073号),阅读后,我对鉴定检测报告提出以下3点异议:
    1、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图纸时间有误。
     我是在2010年6月9日发现李志坚违规装修后,6月10日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的。2010年8月6日的《备案录》中,指明了李志坚“所欠缺的是结构设计不具备相应资质”。“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与业主李志坚商榷,委托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改动部分进行审核,并对梁改动加固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了验收。”然而,经仔细比对发现,鉴定检测所依据的图纸(由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出具)落款时间应当是2010年7月8日以后,而被篡改为2010年6月8日。也就是说,鉴定检测报告依据的图纸是李志坚在违规拆改、变动之前的2010年6月8日的图纸,试问,2010年7月8日以后的图纸能说明2010年6月8日的问题吗?另外,鉴定单位是所做鉴定是参照那家设计单位的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参数来进行,在鉴定检测报告中均没有说明。
    2、鉴定检测安全标准偏低,且不全面。
    首先,鉴定检测报告中以“没有裂纹”为由,认为李志坚违规装修不存在安全隐患。试问“没有裂纹”就等于“没有安全隐患”吗?其次,我在协调会上提出的对敲梁后功能和外表进行恢复原状,并对防震功能、房屋结构安全以及加固梁的拉力进行鉴定的要求,鉴定检测报告中只字未提。
    3、对鉴定检测报告结论的表述存在疑问
    鉴定检测报告中指出“综合上述加固设计、施工验收等资料及现场直观查勘检测,目前,运新花苑三区6幢2单元802室客厅的梁JGL1、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安全使用”。
    我对此有几点疑问:首先,检测报告中的“目前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安全使用”中的“目前”如何理解。我的房屋在使用中,若出现由于李志坚的违规装修造成的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由谁负责?李志坚是否可以此份鉴定检测报告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其次,鉴定检测报告未对“在正常条件下,可安全使用”的“正常条件”作出明确解释,责任划分不明确。

   五、天理何在谁能评说
    我衷心地恳请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给予评说。谢谢大家!

                                                           沈雅敏【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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