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存量房贷优惠政策是骗人的
我于2008年9月在山东省博兴县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在此期间没有未按时还款的情况。09年2月10号工行正式发布了有关存量房贷的优惠政策后我致电当时受理业务的博兴县工行,工作人员讲:你的这种情况属于个人办理的散户,目前我们所颁布的方案对集体或团体单位有效散户的政策还没有出来。我问:“为什么”答:“我们不清楚这是上面的指示,领导说了算”问:“拿什么时候呢”答:“不清楚”。后电话联系省工行工作人员:“我们的政策已颁布适用于所有的群体,具体情况你问当地吧”。
这也太不合理了吧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仍然做此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