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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气事件系列(二十四):到底是谁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中国燃气事件系列(二十四):到底是谁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中国燃气事件系列(二十四):到底是谁侵害了公司的利益?

      我最怜君中宵舞
        作为创业者的刘明辉始终也 “斗不过”这个吃白食的,说到底的原因只有一个:中国燃气对于刘明辉来说,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血脉相连。刘明辉的日日夜夜都在为中燃的发展而竭尽全力,为保证公司运营的稳定而忍辱负重,为避免公司高层出现矛盾而融让再三。而徐鹰却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只要能够达到个人目的,即使公司搞垮了也无所谓。他的全部心神都拘囿在自己的小盘算上,为了攫取个人利益而罔顾普世的道德和法律。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明眼者自辨高下!
一、事无两样人心别
        2010年12月17日,中燃集团的总裁刘明辉和执行总裁黄勇突然被公安人员带走,随后便被以涉嫌职务侵占的罪名刑拘。“刘、黄被拘事件”的发生让整个中燃集团上下错愕不已,事实的真相到底为何?回首中燃发展的艰辛道路,回首刘明辉等高管为之奋斗的无数个不眠之夜,刘、黄到底是侵占了公司的利益,还是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利益?从当初的艰苦创业至今,公司的股价和净资产已经上涨了几十倍,股东的利益可曾受到了侵害?特别是,中燃公司能够安然渡过08年的次贷危机,并在09年实现了历史最佳业绩,股东的利益可曾受到了半点侵害?
        反倒是从去年五月以来,由于徐鹰一伙不断在公司内部挑起斗争,导致公司业绩明显下滑,股价应声而落,股东利益才蒙受了最大的损失!在徐鹰不遗余力地破坏企业运营的同时,刘明辉等高管依旧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公司完成了中燃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配股融资,成功融到了数十亿资金。在过去半年以来,徐鹰的胡作非为把公司推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现在回想起来,如若不是刘明辉等高管在事件发生之前就为公司筹措了大量现金,今日之中燃恐怕真的就会被徐鹰等人搞得支离破碎、荡然无存。倘若如此,股东的利益就不仅仅是被徐鹰一伙侵害这么简单了,而是要被徐鹰搞得付之东流、血本无归!
        近年来,中燃的发展速度迅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负债率偏高,公司运营中存在一定的财务成本压力。中燃之所以要配股融资,其核心目的在于尽快降低公司的负债率和财务成本,进而稳定公司的运转,并在此基础上切实提高员工的待遇。为了鼓舞士气,公司也给整个集团制订了全面的期权激励计划。然而徐鹰的肆意妄为全面扰乱了公司的经营管理部署,使得整个集团两万多员工都深受其害!特别是员工的期权价值均出现大幅的缩水,全部的行权计划均被迫暂停!到底是谁在侵害公司的利益?到底是谁在破坏全体员工的劳动果实?到底是谁在侵吞中小股东的辛苦钱?
        徐鹰在遭到罢免之后,一改早先在董事会上绝口否认在“事件”发生之前就知情的假象,公开在媒体和网络上大谈刘、黄案件的所谓内情,一方面以此诋毁刘、黄,一方面借此攻击中燃集团。徐鹰的用心昭然若揭:制造“刘、黄事件”,为的就是夺取公司;不成,就编造谎言抹黑公司。正是因为中燃集团的股东彻底认清了徐鹰的真面目,才下定决心将徐鹰从公司清除。中燃特别股东大会罢免了徐鹰,才真正让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二、硬语盘空谁来听?惊散楼头飞雪!
        在公司创业之时,刘明辉便对资本市场宣布,如果公司的净资产不超过10个亿,他就不会行使自己的期权。如今,中燃的净资产已经超过了100亿,但刘明辉仍没有行使自己的期权。此时刘明辉再次向资本市场宣布,只有在公司的年纯利润超过15亿时,他才会行使自己的期权。在香港联交所的历史上,一个总经理把自己的期权执行条件定得如此苛刻,是非常罕见的。在2005年至2007年之间,董事会每年批准的给刘明辉的工资和奖金,他全部主动放弃,其总额达到两千多万元港币(刘明辉的奖金是和公司盈利挂钩的)。这些年来,刘明辉本人为公司办事,私人替公司支付的费用超过一千万港币,包括私人替公司奖励给员工的资金等(因公司在创业期,不能给高工资,有些人才不给高工资不愿来,而公司又不能违反制度,只好由刘明辉本人安排)。试问刘明辉一次又一次放弃自己合法的收入,以身作则,激励整个集团员工的奉献精神,难道他会象徐鹰所诬蔑的那样,去搞职务侵占?如果与那个在公司面临危机之时不管不问,反而不断地威胁恐吓公司的高管,反而极力地散布谣言以图动摇战略股东的信心,反而要使劲地行使自己的期权,反而打着的旗号私卖公司的徐鹰,究竟谁在为股东的利益着想?
        刘明辉为树立起中燃的企业文化,提出“树正气、讲和谐、办实事”。九年来,公司在采购、招投标、工程队伍的选择、预决算审核,都由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按公司制度要求处理,刘明辉个人从未干预过。刘明辉自始至终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供应商和包工头,也没有给公司介绍过一支工程队。刘明辉对自己的家属一直都严格要求,绝对不可以通过人情关系介入中燃的工程和材料采购业务。这些事实,公司所有相关部门的员工都可以作证。
        自中燃创立至今,刘明辉没有休过一次年假。他做胆囊摘除手术住院仅四天,第五天就正常上班。刘明辉的父亲瘫痪在床,常年在北京住院。每年春节三十晚上,刘明辉在医院一边陪父亲,一边给所有项目公司经理打电话拜年,一直打到深夜两点钟,近年来年年如此。试问中燃的广大中小股东难道不为拥有这样一位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的总经理感到放心、感到满意吗?
        如果不是打心眼里对中燃这片土地爱得深沉,谁又能如此日复一日、兢兢业业地忘我工作?谁又能如此不计较个人得失呢?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常以为是自私衬照了大爱;常以为是小人突显了君子。对比徐鹰把“搞垮中燃”当作口头禅,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侵害公司利益”这个罪名应该落在谁头的上,大概一目了然吧。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且看,司法机关到底会做出怎样的最终结论?我们且看,到底是谁才能经受得起法律、历史和良心的考验?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无私者总是无畏的!
三、夜半弦歌悲风起,听铮铮、阵马檐间铁。
        徐鹰每每向公司员工宣告 “刘、黄”的所谓罪行,真的是事实吗?为什么徐鹰时常自信地宣布“刘、黄”要把牢底坐穿?!徐鹰其实在中燃的深圳总部已经公开地给出了答案:“刘明辉会成为一个政治牺牲品”。惯于欺诈的徐鹰,这次倒是说了半句实话。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经济案件,而是一个经过徐鹰一伙精心策划的阴谋。这也不是一个普通的阴谋,而是一个带有政治色彩的阴谋。那么,在徐鹰的阴谋背后,又隐藏着一个怎样的不可告人的?为什么徐鹰这样的骗子能够如此长久地“欺骗”下去,而没有被戳穿?为什么徐鹰胆敢叫嚣“李小云都得听我的!”,以一个“编制外个体户”的身份凌驾于真正的主任之上呢?为什么徐鹰敢于明目张胆地贪占、挪用中燃集团和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巨额资金,却至今都可以逍遥法外?为什么海峡金融敢于肆无忌惮地牺牲国资的自身利益,公开地破坏中燃公司与内地政府的关系?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没有必要一味地指责徐鹰的卑鄙,也没有必要徒劳地抱怨世风日下,我们需要认真地进行反思。“中燃事件”折射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些弊病。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滚滚红尘之中,究竟还有多少个徐鹰这样的社会“蛀虫”?还有多少类似徐鹰这样的人,欺骗党和政府,欺骗社会公众,当上了民营企业的太上皇?他们整日打着“政府”的旗号,不择手段地侵吞民营企业的资产,却口口声声说自己要捍卫国家利益。实际上,一个连基本的道德、法制与市场经济原则都肆意破坏的人,又何曾想过什么国家的利益?
        对于众多的民营企业家来说,最开始是被这些“徐鹰”们唬住了。等到慢慢看清了真相,却又怕招来祸端,敢怒而不敢言,此中的无奈、凄苦不是只言片语所可以道明的。当我们为徐鹰的为非作歹而愤慨不已的时候,当我们为中燃公司清除徐鹰而鼓掌喝彩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中燃公司所取得的这场胜利是否能够总结出一些经验,可供其它的民营企业借鉴?试想如果中燃不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而是内地一家普通的民营企业,那么徐鹰的阴谋是否便可以得逞?中国的民营企业如何抵制社会上的歪风邪气,逐步建立自己的现代企业制度?或许历史此刻还尚未打算向我们揭示问题的答案,或许我们还要在漫漫征途中上下求索,然而我们沸腾的热望却永远不会因为羁绊而停歇!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亮”!将这一声呐喊,送给所有为理想和正义而奋斗的志士仁人,让我们共同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而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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