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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属于谁的?

这房子属于谁的?

婚前自己首付了一套小门面,是我当时唯一的财产了.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一开始前女友用了做生意,说好不收她房租,只要把每月贷款还上就行,房租足够还贷款了.她租用期间有时生意不好,我也还了段日子,后来因为发现她生过孩子且做人有问题,所以当时分手了.分手时觉得她带个孩子也不容易,就说这个门面给她了,让她自己收房租去还款,如果房租有余就自己拿着.房到期后我把户过掉.约定时也补充了,如果她拿了房租不去还款,我就把房子卖掉把钱给她.现在还有一年就到期了,我都忘了这件事.最近银行突然打电话来说已经6个月没还贷了.联系她,她说没钱还.现在妻子知道这件事,跟我生气要把房拿回来.因为我们现在没有住房.我该怎么办?这个房还算不算是我的?我以前说过给她现在可以拿回来吗?合法吗?银行还贷的人是她,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房租一直是她在收,这种情况,各位律师朋友,我现在如果把房卖了,房款不给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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