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为算是嫖娼吗~派出所的行为合法吗 是讹诈我吗
今天路过一个 红灯区~路过小旅馆 有小姐招呼 我好奇过去看了看~知道是 小姐后就 转身离开了 然后由于 好奇 就 想看看 有去了别的家看看 但没有发生交易 进去看了看了看就走了 然后出去出去刚逛街从商场出来被3个 派处所的人 便衣 出来把我按住 恩进警车就去 派出所了,到了之后没收手机 和 身份证 非让我认罪 关在屋里 让我交代 ~我把事实说了 他说我放屁 我想找律师但是他们不让联系外界 非让我扭曲事实交代 还放出狠话 要弄死我 还动手打我 带我去审讯室 带了好几个钟头 期间谈话时在另一个一个没有摄像头的办公室威胁恐吓我 。讹诈说从请处理跟领导说说不跟我 入档案 但是我得交代嫖娼过程 我把事实经过说了他不听 就骂我你傻B 话的说道这了你还不明白带回审讯室还要说 关你一晚上 拘留 很狠 最后无奈 在威胁 无助之下我妥协了 。他自己写了份 扭曲事实口供 无奈 只能写了名字按了手印 他开自己的车送我银行取钱给他1000 放我走了 说不给我如档案 我该交钱吗 我这算嫖娼吗他们合法吗 警察能暴力审讯吗?我该怎么办 ? 他们的行为能违法吗 能有什么办法讨回损失 还是我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