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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中国的法律就没办法帮咱说话????

难道中国的法律就没办法帮咱说话????

有一私人包工头(大连的)在项目部(在山西)拿着工程款跑了,农民工工资七八万(都有欠条)、材料款十来万(有欠条)、我的一台手机两千五(没欠条)、一个工人工资三千多(没欠条)、还有一个人给他买了五百块钱的核桃、在饭店欠了三千多、还有一千多的水钱、还有房租等都没有付。他在项目部结账时写了一个证明说是和项目部工程款已结清没有任何经济纠纷。

    以上是我前几天发的帖子,我报案,刑警说构不成刑事案件;我咨询律师,律师说在山西起诉执行不了,在大连起诉不现实。哦买嘎的!这可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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